油桶爆炸致人腿部受伤,3次起诉赔偿金涨了3倍多


4年前,阿鑫面对受害人10多万元的赔偿金要求时,心里有些抵触,不愿意赔偿。后来,受害人阿平以伤势复发需要治疗为由撤诉。出院后,阿平再次起诉追讨赔偿金,可阿鑫还是不同意,阿平于是再次撤诉治疗。
经过治疗后,阿平今年再次起诉,可提出的赔偿金已经超过40万元。面对后续还将产生的治疗费,阿鑫这次同意赔偿了结此事。昨天,阿平拿到了所有赔偿金。
这起意外事故发生于2009年4月。阿鑫在阿平家附近开了一家电器修理部,他店的隔壁是一家汽车修理部。那一天,阿平去修理汽车,在等待的时间里,阿平与修理工闲聊。
没想到,意外在这时发生了。当时,阿鑫正在店内切割一只油桶。突然间,这只油桶爆炸了,飞溅的碎片割伤了阿平腿上的一大片皮肤。经医生检查发现,其腿部血管也受了伤,最后不得不放置人工血管。
手术虽然结束了,但后续问题来了。由于是人工血管,这一段的血液流通不畅,这只脚一直冰冷。为了维持血液的流通,阿平不得不每天服用药物。
2010年9月,阿平向平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鑫赔偿各类损失共计10多万元。面对这笔赔偿,阿鑫没有同意,双方还为此对骂起来。阿平一怒之下以伤势复发需要继续治疗为由撤诉。
出院之后,阿平再次起诉,但阿鑫的态度很坚决。阿平最后又以同样原因住院治疗。2012年7月,阿平出院。2013年6月,阿平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阿鑫支付了阿平第一次住院的大部分医疗费和第三次住院的3万元,其余费用分文未付。于是,今年11月,阿平第三次提出诉讼,要求赔偿各类损失42万多元。
如果不一次性了结,赔偿金额将越来越大。于是,阿鑫终于同意法官的调解要求,决定了结此事。最后经过协商,阿鑫赔偿阿平各类损失38万多元,除已经支付的几笔费用外,另外再支付30万元。(南湖晚报)(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