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
近期保利东景花园开始收楼,经过现场踏勘,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向保利东景花园物管会提出后,对方表示“按合同的图交楼”,但是,比起合同的户型,我觉得他们更需要依照经过质监站备案的施工图,按照建筑施工许可来施工。
具体情况如下:
东景花园4、5、6、7号楼,除了5座的展示楼层走廊是有推拉窗可以开启之外,其他所有楼层均为透明玻璃墙密封处理,另外安全楼梯对外密封,电梯走廊对外密封,空气的流动性几乎为0,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需要疏散,后果不堪设想。
无论是火灾、地震、战争警报或其他紧急疏散的事件,大量人群在恐慌情绪影响下,对氧气的需求量不是一个纯粹的密封环境能提供的,窒息感可以摧毁所有人的理智,那么又一个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
说完了情,再说一下理,按照建筑消防设计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中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2)高层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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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按照东湾物业的说法,合同为准,施工图不准,那么建筑单位是否要担不按图纸施工的责任?是否要检查竣工图的准确性?
如果连施工图的图例,在这些地方都表示密封空间,是不是要追究质监站和设计单位的责任?
如果这件事到此为止,那么在某个特定的时间,会不会变成一个大炸弹,让所有责任相关都落个粉身碎骨?
这和什么违章建筑、胡乱收费的程度不一样,所以,备个案吧,是否处理,这是贵司的权属,我们也就是提个醒。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乐从镇消防办针对上述投诉中所反映的问题联系佛山市顺德区公安消防大队,得到的答复如下:保利东湾的东景4、5、6、7号楼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则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5-02-02 1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