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在南昌读书的问题?

我是于2012年2月调入省直单位上班,办公地点在红谷滩摩天轮旁,自己的户口也从原工作地(宜春)转入南昌市现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由于老婆(老婆户口还在原地)也在南昌市一家私企上班,但女儿(目前14岁,读初二)在原工作地(宜春下面的一个县里)读书,由于路途远、大人要上班原因,对女儿照顾不到,不放心。想要女儿到南昌市读书,我该怎么办呢?
根据《南昌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非农民工随迁子女,又无我市城镇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完成义务教育。如确因特殊原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按现寄住地址,自行前往相对就近、生源偏松的学校,填写借读生申请表,交审户籍、新生监护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工作的证明材料和房产证明材料,办理借读手续。1、父母双亡,来我市投亲靠友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者;2、父母属支边、援外或从事流动性工作,或父母患严重疾病无法抚养,需寄居在直系亲属家庭者;3、父母双方均在我市长期工作并居住,其户籍一时未能迁入者;4、父母双方系外地驻我市办事机构(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随父母生活在一起者。如有不清楚请具体咨询南昌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电话:83986482。
市教育局 2014-06-24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