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涵小区二期A区交房难、入住难问题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们是宁德市金涵小区二期A区业主,很抱歉打扰您宝贵时间,也非常感谢您百忙中阅读我们的来信!借此机会,也非常感谢政府关心民生,建设金涵小区保障房,领导我们实现安居梦!
现将我们小区存在的交房难、入住难的情况反映给您,恳请为我们指示解决之道。
第一,城投公司延期交房。本该按照合同2014年6月30日前交房的,可是城投公司以未办好贷款为由,在住建局责成其120天内交房后,120天之后到现在为止也仍然只有少部分通知交房。
第二,到目前为止,城投公司尚未达到交房条件却仍然向不知情的业主们交房。据不完全了解,小区房子尚未在以下问题:
1、包括小区绿化、小区大门与地下车库在内的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尚未验收和交付物业公司;
2、包括消防验收、燃气等项目尚未达到交房条件;
3、经适房和限价房普遍存在室内墙面空鼓、地面局部漏水、地面有钢筋外露、楼地面尚未按“1:2水泥沙浆找平打底”、阳台栏杆掉漆生锈、部分房子的室内电线被抽走、入户门未使用先生锈……等质量问题;
4、据部分正在装修的业主反映,房子套内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偏小;
5、部分电梯故障。
第三,城投选择的小区前期物业公司大众物业公司在给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存在诱骗业主一次性交一年物业费才给拿钥匙的嫌疑,且大众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等级与收取的物业费不相匹配。要求负责小区前期物业的大众物业公司规范工作。
第四,以上三方面问题,我们曾向住建、工商、城投公司和大众物业公司方面反映,都是不了了之,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一个明确的负责人的答复。
以上所反映的包括消防验收等项目在内的金涵小区二期A区交房难、入住难问题,事关我小区1000多户业主安居梦和人生、财产的安全,恳请市长和有关部门再次关怀!
谨代表小区再次感谢!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涵小区二期A区业主代表
尊敬的李明先生:
您好!
非常感谢你对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二期项目的关心和支持,你所反映的二期A区交房等有关问题,我司十分重视,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逐批加快交房进度。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交房合同约定的情况。根据金涵小区二期保障房购房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6月30日前交房”,第九条约定“逾期不超过120天”,该合同附件六的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买受人应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全额购房款,才有权要求出卖人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房”。根据合同约定,我司于2014年6月30日起开始交房,截止11月30日全额付款和获取按揭贷款(公积金、商业)的买受人(购房户)已交房500多户。12月起按市住建局要求对银行征信良好、材料完备的购房户进行交房。
二、关于交房条件等事宜。本项目的单体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以来,多次接受省、市级检查、调研和视察,得到了肯定和好评。建筑产品是特殊产品,关于房子室内事宜,工程验收后按规定进入质保期,购房户在拿到交房钥匙后按程序对套房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向物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报修,原施工单位或物业公司专业维修队伍按规定维保,维保后签字确认;关于电梯事宜,电梯维保单位已进驻宁德,定期、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特别指出的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为毛胚房,楼地面设计不做砂浆找平,市场上商品房的毛胚房楼地面也不做砂浆找平。关于房子套内面积问题以房产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并以此做为产权登记的依据。
三、关于小区物业问题。本小区前期物业通过招标竞争方式选择的福建大众物业公司是一家资质较高、服务较好,有一定规模及实力的物管企业,物业收费与市场相比也较为低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司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在下步的物管过程中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我市物管部门反映。(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12-10 11: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