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杭州宇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农业银行嵊泗支行对于嵊泗县金沙大酒店、嵊泗景胜旅游总公司的债权,该笔债权本金为人民币6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527164.64元(暂计算至2014年12月20日)。虽然本案为民事纠纷,且在法院执行阶段。但,嵊泗县金沙大酒店以及嵊泗景胜旅游总公司均具有国资背景。杭州宇谐资产管理公司与嵊泗景胜旅游总公司多次洽谈,其均以需要向国资委领导以及分管副县长汇报拖延,导致该纠纷迟迟未能解决。本公司希望国资委或者指派相关负责人与本公司代理人洽谈,妥善解决该纠纷。
吴紫轩:您好,您在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领导信箱)反映的 “相关部门指派相关负责人与你公司代理人洽谈,妥善解决债务纠纷”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嵊泗景胜旅总公司与农业银行嵊泗支行关于嵊泗县金沙大酒店的担保债务事宜,由于时间长远,公司人事几经变更,要处理解决需要多方了解。正如你所说该事项属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且当前仍在被执行阶段,我局建议你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同时,嵊泗景胜旅总公司也已将该债务担保纠纷的详细情况上报县政府,按期也将召开多方协调会,确定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案,推进该纠纷的化解,具体化解措施有待协调会就再定。期间,贵公司有关该债务执行事项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经办人:贺军联系电话:5595290嵊泗县旅游局
嵊泗县旅游局 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