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府领导:???? 您们好!我是一名考入珠海居委会的专职社工(外地户籍),多年来艰辛奋斗在政务工作的一线,现因“政府聘用单位”和“参保单位”不一致这一客观现实,而被现行人才引进“入户政策”拒之门外,实在是无辜无助,我们整个群体都因这一不公平待遇痛心不已,恳请领导调查解决这个涉及千百政府聘用社工的切实需求!?具体详情如下:???? 本人是市外户籍人员,在珠海读大学,通过参加香洲区组织部统一招考的社工岗位,进入了居委会工作,与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合同工,工资由区支付中心和街道办共同发予,社保由街道购买。在珠海市的最新入户政策扶持下,我应当是符合现行针对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人才引进入户政策”, 现在遇到的具体问题如下:一、在进行网上申请入户填报资料时无法通过,原因是因为用工备案单位和参保单位不一致,这是由于居委会社工是与人力资源中心签劳动合同,再派遣到各镇街及居委会工作。二、3月20日,通过电话咨询市人力资源中心和社会保障局,得到答复:根据新颁发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7〕6号)文件要求,只有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才能符合该文件申请入户,由于居委会社工的参保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镇街),所以我们不符合入户条件。但事实上,居委会社工并非机关单位人员,属于社会组织的职员,仅是人力资源派遣的合同工而已,绝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如今,居委会承接种类繁多、任务超重的政府工作任务,承上启下链接政府部门与社区居民,包括卫生与计生、创文、综治维稳、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禁毒排查、出租房排查、党建、妇联、残联、工会、团委、优抚、民兵、三防及邻里纠纷调解、城管巡查和社区文化建设等等,社工既要完成政府各部门安排下来的工作,又要解决居民的问题和投诉,工作繁琐沉重。而在待遇和地位方面,我们与机关事业单位有着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可是现如今还要受到所谓的“机关事业单位”假象所限制和制约,无法入户。我们受聘于政府,却又被政府排斥。请问居委会专职社工该如何定性?我们的苦衷谁能理解????作为一名居委会专职社工,能在基层一线为群众服务,我们倍感荣幸,也非常快乐。但是,衷心地希望市府相关领导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澄清我们的真实身份,指导相关职能部门,让我们享受应得的待遇,帮助我们解决入户问题,为此我们将感激不尽!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安排专人电话联系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23 14: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