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环境保护局请别让“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成废纸

首先感谢县环保局,及时下达处理嗮猪毛猪血污染环境的决定书,您要求违法工厂在5月9日之内消除恶臭影响,严禁室外露天曝晒猪毛、猪血,作为周边受害者一员,打心里由衷的感谢您。从4月10日到5月9日,我们周边住户都数着日子过,曝晒猪毛、猪血一直没有停过。今天5月18日了,业主李金林暴晒猪毛、猪血依旧,根本没有把您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当一回事。所以再次请求父母官回访,依法取缔此违法工厂,周边公民等待您公正的判决。
********************以下是原投诉贴************************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378509
尊敬的父母官,希望您在百忙中,抽出一点点时间,管管极度恶心,蛆虫满地,臭气熏天,蚊虫生产基地,还污染“母亲河的简易猪毛加工厂。
一、 此加工厂坐落于,龙山县宝塔村污水处理厂,河边抽水泵(河滩上);
二、说是工厂,其时就是简易的猪血,猪毛加工。加工方法极其原始,基本靠太阳暴晒和风干,“父母官”请您亲身体会一下,那臭味和蛆虫是无法用文字类比;
三、此加工厂,无牌无证,三无经营。动物血制品加工,难到不需要申批?听说是用于制药的初次加工,此类产品的加工应该有证经营才行吧。
四,恳求“父母官”为当地普通百姓身体健康做主,取缔此三无加工厂,还我一个干净的家园。
最后请各位父老乡亲们评评理,假如你每天生活在一个猪血暴晒场,你的生活和身体能不受影响吗?最后恳求“父母官”站在我们周边受害者的立场上,依法依规的取缔,不要让此加工厂再危害我们的环境,谢谢。
龙山网宣办:关于《龙山县猪毛加工厂臭气熏天,极为呕心》一贴的回复
关于《龙山县猪毛加工厂臭气熏天,极为呕心》一贴的回复
红网网友:
获悉《龙山县猪毛加工厂臭气熏天,极为呕心》一贴后,龙山县环境保护局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4月3日、10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取证,本猪毛、猪血作坊是宝塔村五组村民李金林经营,位于龙山县宝塔污水处理厂抽水站外一空旷水泥坪坝上,其主要加工方式为露天曝晒从湖北安普乐采购来的新鲜猪毛和猪血,晒干后做饲料原料。曝晒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随风向向四处扩散,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曝晒场地蚊虫多。针对此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经营业主李金林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在2015年5月9日前消除恶臭影响,严禁室外露天曝晒猪毛、猪血。业主李金林也表示配合,承诺马上着手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消除恶臭气体和蚊虫对周围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感谢您对龙山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龙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12日
平行边、、、、:不当回事 现在许多商贩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加工作坊小工厂都把环保局类政府职能部门的停顿整改书当耳边风,你来人检查,他们当面就停工了,并答应配合整改。等职能检查部门的人一走。第二天又是现样子,继续我行我素开始加工与生产了。根本就不把国家的相关法规法文当回事。主要是相关行业的执法部门管得不严造成的。有人投诉举报,他们就应付一下来查一查看一看说几句。然后就不管了。2015-05-19 11:06:20

网友20150519124756:乱 太乱了2015-05-19 12: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