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病种医保问题

我是一位禅城区有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的病人,由于客观原因现在不在禅城区工作而到顺德区工作,这样原来在禅城区买社保变成顺德区买社保,由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所以有一个月的社保没有买。我想问一下这样对我的原来的门诊特定病种医保有什么影响吗?我还能继续在禅城区有门诊特定病种医保吗?九月份没有买社保十月再开始买,门诊特定病种医保怎么算?特定病种有没有规定在哪个区的,还是全市统一的?
您好,根据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停止缴费当月内未办理重新参保手续的,须重新计算90天等待期。如果您9月份没有参保缴费,则10月份重新参保后须计算90天等待期,自申请办理参保手续之日起第91天零时起重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根据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门诊特定病种的医保待遇可在全市五区内任一间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因此即使参保地在顺德区,也可以在禅城区内的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的医保报销待遇。
2014-09-19 14: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