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宁大妈骑着被警车撞死辟谣 肇事协警报警!


近日,有网民在网络上发帖称嘉兴海宁市发生一起警车撞死老人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在事发后脱去警服逃逸。记者从嘉兴警方证实,确实发生了这么一起涉警车交通事故,但肇事司机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调查,目前善后事宜正在处理中。
经警方调查表明明,事故发生在当天上午7时30分左右,海宁市公安局盐仓派出所协警戴某持公安车辆准驾证,驾驶浙F0903警车带浙江警察学院实习生许某前往海宁市公安局进行专业实习。当车辆由南往北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前方同向行驶的一电动自行车突然左转到机动车道内,警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63岁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潘某当场死亡。
经调取120和110报警电话记录,戴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的时间分别为7点31分和7点38分。事故现场距死者家较近,家属和部分村民情绪激动,为避免现场矛盾激化,现场处置人员随即将戴某带至长安交警中队接受调查,实习生许某则留在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处置。在死者家属见证下,戴某接受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未存在酒驾情况。
后经死者家属要求,由长安镇高新区司法所介入调解,4月30日上午,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因事故车辆涉及警用车辆,为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经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嘉兴市公安局指定由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目前已进入正常处理流程。
来源:腾讯网

一句话本来人传人之后就性质全变了
现在人造谣都不用负什么责任, 很多事都是谣言造成的,对造谣的要有惩罚。当然,对一些政府官员的当众谣言,更要严惩,从他们开始!!!!象上次杭州的限牌事件,政府公信力成了个屁,有人负责吗?
给One笑评分:积分 +1理由: 及时辟谣,赞一个。常识,警方出那么大事会不报警?不可能信谣传的。
大家都说对了。。。。临时工干的。。哈哈
民众称,在视频中看到那个接受采访的警察队长真是可怕,说谎眼都不眨,一个保安和一个实习警员也能去市局开会?这也太扯了吧
家属自己看看要钱还是要追究责任!交警的素质反正就这样了!
为何不坐公交出行?浪费纳税人的钱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实习警员去开会,保安就是开个车带个路而已
在视频上看到村民都说只是看到一边逃跑一边脱警服,说是村民打电话报警的。

这样开电动车,撞死也活该,
虽然这话难听 但是我举双手赞同

是的,因为开车经常会碰到这种不守交通规则的开电瓶车人,碰到了都是汽车的错,所以撞死一个算一个。

警车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89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
协警和实习警察都不能驾驶警察吧。

\n给沈中山律师评分:积分 +1理由: 顶 不过不接受调解还能怎么样 怎么斗得过他们呢
反正不是临时工就是协警。
我看有的新闻报的是说此警撞人后脱掉制服跑了!
不值得大惊小怪,这种普桑警车协警开得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