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拆除违建养猪场

永定区合溪乡菜地村三里组新村旁,黄添溪违规建800到1000头规模养猪场,距离新村距离不足50米,臭气熏天,每次随风吹来的是阵阵恶臭而不是清新的空气,给本村居民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并致使猪场正下方良田因猪粪污染而不能耕作,污水简单处理,直排小溪,下游良田的灌溉水也受到严重污染。该养猪场造成空气、环境、地质、水源、土壤严重污染。根据《畜牧法》,养殖区应距离村民区、文化教育区、以及公路交通干线500米以上,居民区距离无害化处理 场所3000米以上。基于上述事实请求相关政府部门对该养猪场依法拆除。之前诉求政府依法拆除该养猪场,未得到解决。
如诉求不能得到解决,我们将向上一级政府反映情况。
我们坚决拥护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以人为本建设美丽中国。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创造青山绿水,保护生态环境,为我们村祖孙后代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优美而努力。
针对信中所反映的问题,2月15日,合溪乡采地村包村领导林建权副书记、分管领导吴丽凤及包村队员、畜牧站负责人等前往采地村黄添溪养猪场进行调查,经现场听取介绍,实地察看,作出如下回复:黄添溪养猪场(椿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座落于采地村柿墩上的小山坡,四周二边是竹林,下连是缓山坡的要木,上连紧靠采地村通往山里自然村的村道,村道上面是山里自然村迁来居住的十多户居民,按合溪乡政府的“二区”规划,该猪场不属于禁养区。该猪场于2011年兴建,现存栏生猪270头,2015年1月在区农业局办理了《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350822101150004),并于2016年11月1日办理了工商登记(代码编号:91350822MAXAXQTE76F),2015年被列入合溪乡猪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近二十万元兴建了雨污分离、粪液分离、沼气池、蓄液池、沼气沼氧池及生化塘等环保设施,并获得了农业局的验收。但是由于是第一批猪场升级改造户,没有改造经验,一引起设备尚不成熟,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发现粪液分离效果不好,很多小粪粒被带进沼气池,影响了治污效果。同时蓄液池及生化塘面积偏小,安装的设备管理破裂,使该户环保设施的治污效果大打折扣,治污效果不明显。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建议其粪液分离机改用压榨机,扩大蓄液池和生化塘的溶液,重新购买安装沼气沼氧设施,确保达标排放。目前,该猪场承诺按要求进行整改,并立即着手改造,确保二个月内完成。(永定区合溪乡人民政府于 2017-2-22 08: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