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链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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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的通知
一、奖励对象范围及奖励金额
奖励对象必须是在 松山湖(生态园) 内注册的企业,具体范围如下:
(一) 2016 年首次认定的高企,给予一次性拨付 10 万元的奖励。
(二) 2016 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企,且未在其他镇街获得过相关奖励资助的,给予一次性拨付 5 万元的奖励。
二、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 。
三、注意事项
符合本次项目受理范围的奖励申请须在本批办理,今后将不再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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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遴选 2017 年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 11月20日(星期一) 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档(电子档包括申报材料全本扫描pdf电子版和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报东莞市经信局企业促进科。
联 系 人:企业促进科刘捷
联系电话:22220109
地 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邮 箱: 11049673@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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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广东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放榜
申报企业可登录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用“单位管理员”帐号登录系统,在“项目申报”中“高企评审结果及申述”中查看。
2017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网络申诉已经面向申报企业开通,和以往批次一样,本批次系统只公开网络评审未通过的专家意见查看及申诉, 申诉时间为 11 月 7 日 -9 日 24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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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广东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认定名单公示
全省共4672 家,东莞市 850 家
具体名单请点击
快讯 | 广东省2017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467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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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 2017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一、贷款贴息专题原则上要求为固定资产贷款且贷款资金用于申报项目;事后奖补专题要求项目核算期(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所购置的 设备不低于500万元 ,且项目原则上应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工达效。其他相关要求按粤经信办函〔2017〕450号文执行。
二、请各镇街(园区)经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有意申报单位请于 2017年11月30日(周四)前 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逾期恕不受理。联系人:刘宇、刘植标;联系电话:22221295、22222425;电子邮箱: 22222527@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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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我市从事大数据产品研发及服务的企业。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主体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主体近 3 年内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违法违规情况;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三)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或属于市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采取竞争性评审、直接补助方式进行资助。
(二)采取 事中补助 方式。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金额的 30% ,最高 不超过 200 万元 。
(三)本次申报将根据 省级扶持资金总规模( 645 万元) 和实际申报数据,各项目按比例调整核定最终资助额,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17年 11 月 7-24 日
具体申报条件请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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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 2018 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东莞制造”区域品牌推广的通知
展会时间:2018 年 4 月 13 日至 16 日
参展形式
报名企业拟采用 “东莞制造”区域品牌“四合一”整体推广 ( 即实体展位 + 宣传特刊 + 网络交易平台十小批量采购陈列柜 ) ,其中 9 平方米 (3x3) 标准展位费 5680 美元 ;15 平方米 (3x5) 展位费 9460 美元 ; 参展企业宣传推广服务费 1550 美元 ( 由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全额资助,服务包括宣传特刊、网络交易平台、小批量采购陈列柜 )
注意 : 以上展位费用不包括展台角位附加费、标准展位美工项目、现场广告费等附加项目费用。
扶持措施: 凡合资格的参展企业可申请国家、省、市对应的专项扶持资金。
有意报名参展企业请于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填妥《香港电子展参展申请表》并反馈至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 邮箱 :156420114@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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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展会补贴还不过来了解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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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2017 年智能制造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 2017 年12月17日 — 12 月22日,共六天;
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
二、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
采用理论授课和参访企业的形式,课堂教学四天,现场参访半天,共 4.5 天
三、培训对象
(一)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以及镇街(园区)经信工作或民营工作负责同志;
(二)市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三)有意实施自动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或申报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的制造业企业;
(四)其他有意向参加学习的民营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由 “ 111 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差旅费由企业自行承担,据实列支。
五、报名要求
本次培训班名额为 50 人,先报先得,额满为止。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优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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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7 年第二批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拟认定和评定名单的公示
关于
力合双清创新基地
“力合双清创新基地”位居深莞惠几何中心——东莞清溪,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基地承载清华大学、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清华东莞创新中心科技成果产业化转移的功能,通过整合清华体系的科研、人才等优质资源,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企业总部基地”的全链条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科技创新服务,致力于成为东莞市乃至广东省产城融合创新孵化示范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