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我们是夏鑫博世园的业主,请问我们业主在开发商阻止和不配合的情况下怎样去成立业主委员会为全体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听说现在不少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或叫自己的亲属成立物业公司(像我们夏鑫的物业就是老板自己的)管理前期物业,一般开发商的物业维护的都是他们自己的利益,所以让他们长期管下去对我们全体业主非常不利。
夏鑫博士园业主:
您好,您的诉求编号LY14080300004号诉求件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六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例内容已明确只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
2、2014年6月26日我局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九、第十及第十一条之规定签发了“龙新建(2014)212号”“关于简化成立业主大会办事程序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各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按属地管辖原则,向所在街道办(镇)提出申请,由街道办(镇)指导和监督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流程可查询《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内容进行,或登录www.xlwyw.com了解。
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8月11日
(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4-8-12 20: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