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与几个同学在北京西路525号永新小厨聚餐,结账时发现单子上赫然有餐位费6元,纸巾盒装3元,本人表示这违反了消法,对方依然表示要收。另外南昌8度啤酒,每瓶收取7元,共14元,本人也认为不妥,明显高于正常价格。本人因时间关系,只能付钱走人。希望有关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查处。
附单号:yy00011703250038,
时间:20170325 18:29:13-19:43:18
邱进春网友: 您好! 您关于“永新小厨违规收取餐位费”的投诉件收悉。我们及时转南昌市价格举报中心,该中心转南昌市东湖区物价局进行查处,现就您投诉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1、餐饮服务价格已经放开,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可以自主定价。2、经过东湖区物价局调查,该餐饮店服务价格有明码标价。餐位费就是一次性餐具费(由于电脑程序员设置的原因)。东湖区物价局已经责令该单位改正电脑设置,并在价格公示位置标注解释清楚。3、东湖区物价局没有依据认定该餐饮店有价格违法行为。
市物价局 2017-04-05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