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肇事司机,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湖北省随州市唐镇车站路73号曹海青,2015年10月3日驾驶无号牌大型货车撞死骑无号牌摩托车上郑以树,米泽勇两人。快一年了,至今逍遥法外,没有一分钱赔偿,肇事逃逸躲在外面,从出事到现在,至今没见到他本人一面,他家人态度嚣张恶劣,声称拖死你,连他家外孙女当着法院人的面就说撞死了活该 请大家帮忙转发,让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制裁肇事司机曹海青,以告慰死者亡灵。
万分感谢!!!

现如今他就成老赖了,在家好吃好喝,而且家人态度嚣张

顶一下,希望有能力的好心人能帮助受害人,希望执法部门能有所作为。

驾驶无牌大卡撞死2人不用座牢的吗?

一言难尽那时候不懂 所以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了本该是刑事案件的,现在成了民事案件

(*@ο@*)
同问6楼的问题,交通肇事罪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么?胡稀泥?

法院判决不执行,法律的尊严何在?

法院就是个摆设!

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刑事责任是属于公安机关举证,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不管家属追不追究的事,就是说,一个人,犯了民事案件,比如借了钱不还,这种情况,只要民不告,官就不究。又比如,一个人把一家人砍死了,即使这家人都挂了,没人状告杀人犯,我们的公安机关任然要侦查立案,然后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以此来惩治刑事犯罪。意思就是,刑事案件是必须受到惩罚的,起码,刑法的本意是这样的

那时候不懂稀里糊涂就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了就这一步错了就成了现在这样

要求了一句没钱你拿他没办法

诶只能拖死我们 现在社会就是欺弱凌强,奈何别人有钱有人

郑骑摩托车把米泽勇带到,结果出了车祸两人都死亡,,现在郑要赔偿三十多万给米家,唉,好人难做啊,以后不能顺路带别人了,不出事还好,出事了不得了。

不是顺路带的不明白经过不要瞎下定义好吗?谢谢

那是怎么回事,米泽勇怎么坐上了郑以树的摩托车?他们生前是同事,还是朋友?或者郑是跑摩的的?交警判定郑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曹海清说郑酒后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看来是郑骑车载米泽勇,不遵守交通规则,引发此次悲剧。唉,一起事故,三个家庭悲剧了。

他们是朋友 我爸爸那时候养鸡子,在山上待一年,很苦,我妈妈和我在家,郑经常给他一些菜,所以这么多年过去我爸爸一直记他的好。去年十一正好国庆 我爸爸放假他是汽车厂做包罐烧电焊的,郑焊了一个船养鱼,所以打电话让我爸爸去看看船焊的如何 十月三号早上我爸爸就去了,曹说郑喝酒了,我还想说他喝酒了呢,开的超高超载超宽的无牌照报废车,而且无保险,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人就想一手遮天,如今出事了难道人家两家的支柱死了他却在家好吃好喝,儿子姑娘包括孙女都态度嚣张,事过去一年了都没见过他一面,连开庭就是他姑娘全权代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