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林权证现在怎样办理?

在林业三定时,我们自然村有政府确权的林地,前几年大部分林地已在林业局办理了个人林权证,现在使用很方便。但还有小部分林地没办完,现在要继续办理新的林权证,使林地全部落实到户。现在新的不动产权证我们不知道怎么申请,所以将有关问题向上级咨询:1.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林权证)的程序怎么走,请告诉我们申请办理新的林权证的全过程有多少项工作要我们做(即有几点)?2.已经办好在使用的林权证要不要更换不动产权证?3.林业三定时,政府将林地所有权确权给自然村所有的(林地权属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办证时,林地所有权确权给谁(即所有权人是自然村,还是行政村或其它)?4.前几年办的林权证,在林地所有权人一栏确权错误的,要怎样更正?程序怎样?请求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依规逐条详细回复,不要答非所问!谢谢。
一、新申请林权类不动产证所需提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和林权登记实地勘验记录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共有林权的需提交所有共有林权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多人共有的还需提供份额分配协议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委托书、份额分配协议收原件1份,其它收复印件1份)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材料(①林业“三定”以来人民政府发放的林权证;②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③当事人双方的林木、林地承包合同、林权流转合同或协议书、林木林地权属协议书、调解书;③权属证明材料)。(林业“三定”以来人民政府发放的林权证收复印件1份,其它收原件1份)
4. 宗地范围、四至面积图(以1:10000地形图勾绘,上面由相邻利害人签名)及宗地范围、四至面积图54坐标系电子档。(原件1份)
5.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书面同意文件,,如承包人为如承包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则还需提供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如承包人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则还需提供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书面同意文件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的复印件1份,其它收原件1份)
6.询问笔录(原件1份)。
二、原林权证不用更换不动产权证,仍然有效。
三、根据《闽国土资综(2016)387号》文件,《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第4条,对单独申请集体林地所有权或森林林木使用权登记的,以及对林地使用权未依法登记而单独申请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的,鉴于我省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的要求,均不予受理。现新不动产登记只有记载发包方,原则上发包方为村民委员会,但鉴于林业三定时有部分林地所有权发至自然村,所以,申请新的林权类不动产证时,可以把发包方登记至自然村。
四、鉴于林业三定时有部分林地所有权发至自然村的事实,原办理林权证时,在林地所有权一栏确权错误的,权利人如要提出更正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书。2、权利人身份证明。3、行政村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4、证实确有错误的材料。由权利人提供以上材料到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更正。
(连城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7-5-31 15: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