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我丈夫又被县供销联社叫去联社吴主任办公室就我在红网申诉的问题作的“调查”答复:
答复现场有联社吴主任、彭万玉副主任、主管安全保卫的姓彭的和联社办公室的一位搞答复现场记录的,还有就是我和我丈夫。我对现场答复已用手机录了音。答复由吴主任主持,由副主任彭万玉具体答复。彭万玉说:我们联社对于你在红网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通过和前任联社领导杨官荣主任、张声银副主任和龙先琪副主任沟通了解,他们一致意见是:联社改制前陈湘萍的养老金全部是由供销联社交的,陈湘萍未交一分钱。因此,供销联社到社保局领取的陈湘萍个人养老基本账户中的钱应该归县联社所有,不可能退给你个人。我和我丈夫当即进行了据理力争,我们认为:1、我(陈湘萍)是合法被县供销联社招录的集体固定工,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用工单位在用工期间必须为在职职工按职工当月工资的28%向社保局交纳养老金,单位负担20%;职工个人承担8%,由用工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在我下岗到企业改制前企业没有发给我一分钱工资,我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我个人应该承担的8%由联社垫交也无可厚非,联社可以在改制安置款中扣除呀。因此联社为我交养老金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是应该履行此法定义务的。2、我在职期间在工资表中每月都有这项扣除部分呀,你们说我的养老金全部是由你们支付的,那我被扣除的那部分钱又到哪里去了呢?3、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金大部分已提取供养已经退休的老人了,只有少部分养老金记入职工个人在社保局的个人基本账户中,而且法律法规规定:记入“个人养老基本账户”那部分钱属职工个人所有。供销联社的领导们怎么能够说“个人养老基本账户”中的钱是联社所有呢?!4、现在虽然社保局给我恢复了我在社保局的个人养老基本账户,但是让我个人受到了近5万元的经济损失!对于我,作为一个被改制买断的年老多病、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女人来说,心里有说不出的痛苦!
我就不明白了:领导干部是真的不懂法吗?还是视国家法律于不顾?把本不属于自己的其他个人私有财产说成是自己的,并隐瞒占用10多年,这不是“强盗”逻辑是什么?!
各位有正义感的、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领导和网友们评一评:公理何在!
陈湘萍
2014年9月3日
网友20140903201050:天下乌鸦一片黑 现在好像没有公理了?告状无门的,老百姓真的悲哀,屁大个官,都贪得无厌2014-09-03 20:10:50
东南西北中发板:路过 路过2014-09-04 06:14:53
说不 的:浮云 米的皿煮神马都是胡云2014-09-04 10:25:48
网友20140904140220:管官的官哪里去了? 这是什么官呀?我看不要也罢!管官的官哪里去了?2014-09-04 14:02:20
网友20140904142804:程序 骗钱未成,改强抢了!2014-09-04 14:28:04
金丹良方与萍:湘萍可按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第6楼因与单位关于社会保险办理和缴纳产生纠纷,可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属于依法应当受理的范围。
2014-09-05 15:00:37
网友20140905205241:呵呵 第7楼前几天实小校长因教师轮教被人用菜刀砍了,是真的吧?2014-09-05 20:52:41
网友20140909111420:是是是 第8楼实小校长被砍住院是事实。2014-09-09 1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