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华龙棚户区改造,并没有征得大家同意,强行于近日发布公告,称大家都同意改造补偿方案。。。。这种方案不可能有人同意,按照那种方案,每个被拆迁的户主,都不仅仅没得到拆迁所带来的好处,还要去支付安置房的大部分房款,过渡期的房租,还有后期的装修费用,这里大多数是离退休人员,都是老人家,禁不起这种折腾,这是要把他们的养老钱给挖走,信不信,到时候很多人死给你们看??那么多老人,有的住的房子才30平方,你拆迁能给他多大安置房??按照政府的方案,是要把现有房屋折价,再扣除面积,安置房多出的面积,还有按照市场价跟政府买,请问他们有钱买么???没有!!这是要让很多人无房住,是要逼死人的!而新罗区政府及西坡街道,华龙社区却违反民意,这种厚颜**的行为,还有脸发布公告说没人书面反对???反对就是反对,还要书面去反对?书面反对是要提交房产证的,如果书面反对了,是不是会扣着我们的房产证不还了??新罗区政府,住建部门,华龙社区还采用欺骗的方式,去年年底他们说签同意改造的文,那只是同意改造,并没有同意改造的方案,他们却以此为借口,说是大家都同意改造方案。数据造假太常见,没人同意,他能造出都同意。还有那些评估公司,拆迁公司,华龙社区全体居民也是不同意的。
看着老乡们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我只能先走正常途径,先举报。新罗区信访局还有住建局不要在推三阻四,你们那一手,我懂得,你们也根本说不上话,举报不是让你们回复,回复也无非是搬出一些条例规章,搬出一些说辞,反正造假是你们的惯用手段,你们也没那气魄和权利来真正回应此事,举报的目的,只不过是让一些人清楚这种事可以变得很大。当然新罗区的拆迁手段,我打听了下,手法老套恶略,给多少人带来无尽的痛苦,这种事一直在发生,受害者不断在增加,这么多年,还不是这样,但是这次不同。
在这里,再举报下华龙社区主任,这个人我以前根本就没听过,而且直到他当上社区主任,都没几个人知道他是谁,请问他如何当上的,是西坡街道委任的??但是这可是要社区居民投选票的,可是当年没人知道。同时,很多人反应,这位社区主任品质很差,去年重阳节,社区给70以上的老人发100元,当时一位老太就说100元有点少,该主任便健步上前,连扇老太5个巴掌。这个单子也会发到西坡街道,那么请西坡街道不要告诉我,没这件事,拜托,当时多少人证,就不要睁着眼说瞎话。同时西坡街道,也请把当年选社区主任的投票过程发布出来,你们不会没保留住这种工作档案吧?同时,也建议你们最好去搞个万人签名,一边是同意社区主任,一边是不同意,看看哪边人多。
市、区各级政府正在处理“华龙社区棚户区改造”问题。(新罗区西陂街道办事处于 2016-4-8 20:03回复)
您好!
1.过渡费和二次装修的补偿标准是根据《龙岩市城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关于中心城市片区改造按期腾房签约拆除被征收房屋实行临时过渡费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龙城建[2012]3号)和《关于公布龙岩中心城市房屋征收二次装修补偿标准的通知》(龙政建综[2011]67号)制定的,在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已进行了明确。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新罗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3月1日作出《关于华龙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书》(龙新房征[2016]3号),征求意见期限自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征求意见内,未收到项目红线范围内征收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并经新罗区政府审查通过后,作出了《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华龙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龙新房征[2016]7号)。
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规定,被征收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由于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较大,且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征收部门已于2016年4月16日,在华龙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一楼公开抽取了该项目的评估机构。(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6-4-18 09: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