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琼山区红城湖路的张丰抱罗粉店,其经营者不但不封堵向时代家园小区排放油烟的洞口,恢复楼房实体墙原样,反而明目张胆地在该洞口安装上一烟囱。第一,该烟囱贴靠小区的煤气管道,根本不符合燃气管道的安全距离与安全要求,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如由于烟囱贴靠煤气管道致使其发生爆炸事故,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谁将担负那责任?天津爆炸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难道偌大小区居民的安危比不上一抱罗粉店的经营重要?是谁主张或审批那店在煤气管道下面安装烟囱的?第二,张丰抱罗粉店主私自在公共墙体上安装烟囱,向小区里排放油烟,严重违法《物权法》和《环保法》有关规定,第三,该烟囱严重影响楼房的外墙立面形象,该行为也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海口市城市户外设置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问这样的烟囱该不该拆除?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这样的烟囱该不该拆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区环保局认真调查处理。经区环保局向海南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张丰抱罗粉店现状排气口,原来设计楼房时就已预留,共2个,主要用于室内换气,符合排气要求。经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张丰抱罗粉目前安装的烟囱排放口已远离燃气管道,且排气量小,技术上不构成威胁,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环境管理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琼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组-许儒连】 2015-08-15 01: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