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信
一、投诉事实如下,我们本住宅楼业主多次投诉,但城管一直未执法一直拖着,太给影响政府公信力了(多次投诉时间及次数,请查12345,中盐大厦副楼 和天下 等投诉事宜,好多业主多次投诉):
1、一楼住户在楼体前面加盖房产(无报建手续)已严重违法,城管一直未处理。
2、一楼住户在将二楼公共走道通风口天井处强形封闭,(无报建手续)已严重违法,城管一直未处理。
3、一楼住户在在二楼与三楼天井间违法改建封闭加层,(无报建手续)已严重违法,城管一直未处理
4、在楼体东南侧改建厨房及排烟口已严重违法,(无报建手续)已严重违法,城管一直未处理。
二、城管部门不作为如下:
1、城管对于楼体前面加盖房产(无报建手续)回复如下:听说是早期改建,好像是属历史遗留问题,所以无法处理。(注:请问什么叫历史遗留问题?法律依据是什么?海口市政府是否对此住宅改商有市政府认定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批文?就听说是属历史遗留问题就能违法违建了吗?城管此认定纯属笑话,太不负责任,影响政府公信力!
2、一楼用户在将二楼公共走道通风口天井处强形封闭,城管回复,商业老板有证照营业,所以要强形封闭。(注:营业执照不代表能违建,无任何报建手续的违建,城管不拆除,严重不做为,还强词夺礼)。
3、一楼用户在在二楼与三楼天井间违法改建封闭加层,城管回复,商业老板有证照营业,所以封闭加层。(注:营业执照不代表能违建,无任何报建手续的违建,城管不拆除,不依法执法)。
4、一楼用户在楼体东南侧改建厨房及长约30米的铁皮排烟口已严重违法,我们其违建时,向城管举报,城管不制止,反而回复,是环保部门口头答应,一楼用户可以违建长约30米的铁皮排烟口,然后等环保部门报批。所以违建者合法,不能制止及处理。(注:无任何报建手续的违建,城管不拆除,严重不做为,又没有环保部门的书面文,再说环保部门也不能代表住建局审批违建呀!),我们业主找到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说其没有报批手续,城管应拆除,而不是找环保,后来又找城管,城管不理。烟道建成后,城管的说已建成合法了,去找环保。(环保部门现在已明确,烟管无报建手续,属违法,拆除需城管……
5、城管说只看到物业代表我们业意的违建同意书,对我们举报事实不理会(我们是业主,物业不能代表我们,要是物业能代表我们,哪路人均能代表我们了,真是笑话!),已经违法。
另:一楼用户说一二楼为商住用途,却无法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城管却装糊涂一口咬定是商住,就可以从事商业。商业和商住使用性质是两回事,城管装糊涂执法,不处理。再说我们本楼的土地证注明为城镇住宅用地,整栋为住宅设计,何来商住两用?是房管局违规办证?
三、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 事实:“和天下”茶艺馆商业在2013年前就根本不存在,在2014间开始违法改建违法物,其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我们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直没有同意过,也多次要求其停止违法形为,但未果。 “和天下”茶艺馆在2014间就开始营业至今,按相关规定,其办理营业执照时住宅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时,商户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书。但我们从未同意过。其中为何能正常营业达2年,我们连续多次12345及城管电话举报,城管却一直不处理,其形为令人发指,可想而知,你懂的。
我们业主多次举报,城管执法局凭空捏造事实结论,说物业代表我们所有业主同意,所以他们是合法的经营及合法违建的。我们业主从未签名同意过,城管局不依法执法拆违,反正凭空捏造事实,对我们业主的举报不处理。为什么城管不依法处理,而知情不理,你懂的。
后来在我们业主多次投诉下,城管的就回复,已立案处理,处理了几个月都没有结果,现在违建一直在营业,我们业主强烈要求禁止其用违建违法营业,停业拆违,以便维护中国政府的法纪法规!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举报城管相关部门不做为,一直不处理违建”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海口市国贸玉沙路11号中盐大厦公寓副楼海口和天下茶艺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烟囱)一案,区城管局于2016年9月27日收到投诉的该处搭建临时建筑物以及2016年10月3日再次来电投诉的构筑物(烟囱)。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已于2016年10月9日已对该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 L2[2016]第1001号), 2016年12月2日,区城管局执法队员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龙管法罚字HL[2016]第720 号)。
2017年1月12日执法队员欧阳龙、王昌进在接到投诉后均抵达现场核实情况,经查,该违章问题确定没有自行整改。根据执法人员向小区物业咨询核实以及当事人所提供材料表明:
1、该处在2010年就已作为出租经营咖啡、棋牌使用。茶艺馆成立于2012年9月,2013年转让给现任法人李海涛经营至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今,经营期间均取得合法手续:工商注册、税务注册、消防注册及环保手续。
2、根据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中盐大厦管理处)该处一楼至二楼的天井封闭现任法人接手前就已存在;店门前的简易房在2010年前就已存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3、该处从一楼至八楼所搭建构筑物(烟囱)已取得环保部门批文。
根据上述区城管局建议对其临时建筑物采取暂缓拆除处理。
关于该中盐大厦副楼101、102、103、201、202、203涉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一事宜。区城管局已立案查处,等待下一步处理结果。
【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7-01-09 1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