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人设发了一则《关于发放误餐补助的通知》城人设发【2016】249号文,通知说明,根据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发放误餐补助的通知》(兰人社发【2016】281号)文件精神,并经区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向区属纳入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发放误餐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天**元,发放范围是在编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但是现实情况是,各单位除了在编在职人员外还有很多临聘人员,而这些临聘人员本来工资就不高,津贴也没有多少。发放误餐补助必将导致各单位食堂的涨价或关闭食堂,而这些人员将要面临的是误餐补助没有导致生活成本的上升。政府既然做出这样的决定,那后面导致的一切后果也应该做出相应的处理办法,不能保证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啊。大家干的都是一样多的活,同样都是朝九晚五中午只有一个小时休息时间,差别待遇却如此之大!不求临聘人员能像在职在编人员补助一样,但是一分没有是不是有些太过分!如果财政宽松,那为何不把所有需要的人员纳入发放范围。财政吃紧那就将这些钱作为应急储备,若是财政吃紧还要保证在编在职人员的利益,那就请不要以这样的名目发,因为会损害到更多更需要的人的利益。并且,同为临聘人员,为什么市机关事业单位有,而区上没有?如果政府不以此做出相应的处理,那我们只能质疑,政府的为人民服务到底为的是哪些人民?政府一再在高调呼吁“同工同酬”,可是举措又在哪里?连自己政府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都解决不清楚,岂不是空话假话?!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区发放误餐补助相关文件,完全依据兰州市发放误餐补助文件规定的范围及标准制定,并且是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的。
2016-11-28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