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纪委:
我叫彭某某,女,身份证5111231970********,电话1528190****.今年47岁,家庭人口5人。是敖家镇卫星村6组村民。
2001年,卫星村支部书记唐某某和村主任官某某找到我,通知村委会计划在卫星村4组新修村办公室,需要占用几户村民的田地,我是其中之一。村委会经过村民代表商议,统一每亩赔付700斤谷子。而且当时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清楚记录着我的田面积为6分地,每年约定赔付420斤谷子这一事实。考虑到村干部说话诚恳,加上又是支持公益事业建设,我们夫妻商量后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但是不料后来村办公室修好后,至今十七年来,我们只收到过3年的赔付,其余14年的都没有收到,多次找到村干部要求兑现合同约定,但是每次都无功而返,这两位村干部至今仍然任职,不存在村委换届离职后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万般无奈之下,我去年至今找过敖家镇政府政府十余次,镇长3月初安排最后一次调解,3月28日镇干部协调后给出的意见是村委会重新划拨6分地给我,我不同意这个调解方案,调解无效。
4月10日我在海棠社区发帖,村委会4月14日再次通知我调解,调解人一直是敖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官某某,与村主任官某某是亲兄弟,我觉得他应该回避。调解结果是村上只是承认债务,而且只赔10年的谷子,但是说没有钱现在拒不赔付。
村委会租用土地修建办公室,不但不按期赔付产量,还希望以租代征,调换我的承包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卫星村委会这一做法违背国家法律。该田地自从1980年土地下户我承包后一直耕种,从未限制撂荒。而且我的户籍仍未迁走,村上不论何种原因也无权重新发包。我希望村委会赔付14年来的谷子5880斤,并酌情考虑支付违约金。 而且由于卫星村委会可能被仁沐高速公路占地,所以村上打算等征地后他们出面得到赔偿,侵占我的合法权益。
现在到处开展“护根”行动,让群众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希望纪委同志不要和上次去榨鼓乡一样,被乡政府工作人员欺瞒并歪曲事实,最后县检察院出面绕过乡政府才查清事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4月18日经我镇大调解中心及卫星村村委会调解,您反映的粮食赔付问题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并支付赔偿金;关于土地承包问题,已按相关政策规定重新签订调解协议,在今后按协议约定执行。
谢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犍为县敖家镇
2017年4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的关于“敖家镇卫星村村干部侵占村民土地,镇政府却派当事人弟弟调解”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正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稍后将调查处理情况另行向您回复。
联系单位:犍为县敖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杨文刚,联系电话: 0833-4061089
犍为县敖家镇
2017年4月12日
又是敖家镇,这地方村民与官员积怨挺深呀。
此事当事人的亲属应当回避,公平、公正、公开处理。
有些村干部确实不象样,总把百姓的利益不当回事,
你知道的太多了哈。只要有利益的存在就回存在争斗吧。其实在我的概念里,敖家镇的农民些素质还是有待提高,很多都不晓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很多也是不知道怎么去维护或者觉得维护了也就那样就选择了算了。
敖家党委书记李某某上台后就没有干过一件好事,敖家人民政府要反思,这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问题,比如贪污,和沟结外商人。。违规办理户籍,收取五保户钱,套用国家资金等等。。。。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