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漳平宝鑫车行,大地保险及12315工作人员

我于2016年6月份在漳平宝鑫车行购买了一辆车,车牌是闽FPA088.紧接着车行帮我购买了大地保险。但是并没有叫我在保单上签字,也没有把保单给我。我在今年6月份续保时发现大地保险将我的车牌写成闽FNU986,这完全就对不上号,我怀疑这笔保费被骗了。于是我找车行和大地保险反映,都没有得到解决,然后今天拨打了12315,601和606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差,说我想讹钱,怎么能这种态度,我要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核实处理,谢谢
苏先生你好:
你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于7月12日从福建省12315接诉系统调取了案件,听取了电话录音,并向该接诉员和当日值班长了解情况。从录音中,我们得知该接诉员是想帮你解决问题,也听到接诉员建议你先向保险监督委员会反映骗保问题,建议拨打12378电话反映。接诉员没有伤害你的恶意,但由于接诉员对语言把控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与您的沟通出现了障碍,产生误会。
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对该接诉员进行了批评,要求其作书面检讨,并按照《龙岩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诉员日常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对该接诉员的“业务技能分”扣10分,并取消年终“优秀接诉员”的评选资格。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组织对接诉员的用语规范和沟通技巧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12315为民服务水平。
此复
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
(龙岩市工商局于 2017-7-18 11:26回复)
苏先生:
你好!你在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局菁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接到诉求后,于7月13日分别电话联系你与被投诉方。电话联系你时,你告知工作人员你因在高速公路,不方便接电话,且需要出差一星期,等你回漳平后再联系。工作人员随后联系被诉方漳平市宝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漳平营销部,告知投诉情况,要求被诉方漳平市宝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漳平营销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7月19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漳平营销部经理到菁城所提交关于投诉的相关证据材料,其中有一份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向福建保监局报告的文件:《关于闽保监消费投诉(2017)第95号投诉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大地财保闽发(2017)174号),文件内容是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向福建保监局报告关于投诉人苏福炎要求退还2016年保费作为其保单车牌号登记错误补偿款的投诉处理情况。该文件发文时间为2017年7月6日。7月19日下午,菁城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你,证实你于2017年6月份向福建保监局投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漳平营销部将其保单车牌号登记错误事宜。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因此,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立即向你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的依据,你无异议,并于7月19日当天向被诉方漳平市宝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漳平营销部告知不予受理。
3.“12315”是由龙岩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对外统一受理的全市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接诉单位及工作人员不是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感谢您对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7-24 22: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