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起征点调至5000元,10月1日后你知道自己少缴多少税吗?

时隔不到两个半月,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此前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内6万多人提了超过13万条意见。那么最后二审确定了哪些修改,我们一起深度探讨。
一、举世瞩目的个税起征点保持一审不变——5000元
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之前,我发表过一篇文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这多人嫌低,贫穷简直限制了我的想象》中提到过很多网友希望个税起征点提到8000元或者10000元,甚至更高。
备受瞩目的起征点再次提高,虽然在网友口中一呼百应,但是个税起征点并未作出修改,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个税修改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等。
虽然个税起征点只是从3500元提升至5000元,提升了43%。对比一下我国历年来个税起征点年限及提升的幅度,本次过渡时间7年,提升得中规中矩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7月累计个人所得税9225亿元,同比增长20.6%,已超过2015年全年的个税收入8618亿元。可以看出,个税的同比增幅呈现增加趋势,前7月的个税收入在超过2015年全年数据的同时,也达到了去年个税总收入的77%,按照这个趋势个税起征点还是很有必要再提升一些的。
但大家还在吐槽为什么个税起征点不提高一点,哪怕8000元也好的时候,调整了累进税率表,拓宽了3%、10%和20%三档低税率适用的所得级距,如以前3%的税率只适用每月0-1500元的应税所得,修改后适用于0-3000元的应税所得。一叶财经算了一下,原来超过起征点9000元到12000元的纳税人最受益,过去累进税率达到25%,现在只是10%。假设一个人交完五险一金后工资是15000元,原纳税1500元×3%+3000元×10%+4500元×20%+2500元×25%=1870元;现在纳税情况则是3000元×3%+7000元×10%=790元;算下来比过去要少交税1080元。
调整了累进税率表措施也是个税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对于中低收入者可以说是减少了非常多的纳税压力,相当于一个“变相的减税”方式。
二、45%的最高边际税率未动——高收入者继续吐槽
在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的13万多条意见中,有不少要求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此次对于累进税率表4-7档的税率并未作出修改,税率过高不利于调动高收入群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留住、吸引高端人才。
年超出960000元部分按照最高45%的边际税率来纳税,看得出我国现在的调节收入分配,高、中、低收入差距比较大,维持一定的税收调节率是保持平衡性发展。反观国际对比,即便是香港最高也是17%左右,可以看出45%的最高边际税率确实太高了,对于有能力创造财富的人来说是有些不公平,努力和回报不尽平衡。
三、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有待考究
一审稿增加了5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二审稿在一审稿基础上,将赡养老人支出纳入到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对于专项附加扣除,很多人表示很难解读,“如何扣除”“扣除多少”“是否需要提供繁复的凭证”等等问题摆在大家眼前。官方表示: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信息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
四、稿酬纳税计算方式改变——终于不用解酒消愁了
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作为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3%至45%超额累进税率。
最终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70%计算。”简单来讲,如果是稿酬,先减去20%的费用,再减去30%就得出稿酬所得,如超出部分按照税率表进行纳税,算下来稿酬基本可以说是打了5.6折。每年年入百万的作家其实真的不多,辛辛苦苦几年才能写出一部完整的作品,稿酬却不多,如果按照过去的稿酬纳税方式,大部分的作家生存的环境那真是太恶劣,又怎么能为大家继续写出喜爱的作品呢?
减税的意义
以上几点就是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中值得我们重点关注的内容,和我们每一个光荣的纳税人息息相关。我们更多的是关注个税起征点能否提高,当然这也是降低大家纳税压力的一方面,但我们目光可以再放远一点,就是——企业。
税收的90%是通过企业征收的,但这个税负最后是向消费者和股东转移的。除了增值税、所得税等各种税收负担外,企业和个人还须交纳五险一金,比例高达工资成本的40%~45%。营业税转增值税实际上还给不少行业增加税收负担,使企业陷入了困局,经营十分艰难。
据统计,2017年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是14.436万亿,企业交纳的五险一金收入约为6万多亿元,这两项合计约为20.6万亿。如果由14亿人口平摊,人均接近1.5万元,户均4.5万元。这样的税负对于企业、对于家庭、对于个人都是过高的。
这么看来,个人起征点虽然很重要,但是眼下迫在眉睫的是起征税率要低。如果税率过高,企业生存压力较大,那么就会从消费者身上买单,以次充好,导致产品质量低劣,很可能就是产能过剩背景下把负担嫁接到消费者身上。企业产能过剩、产品价格过高或质量低劣,民间消费减少,就会导致企业营业收入骤减,纳税少。对于消费者、企业、政府税收都是不利的,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所以减税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件事。不然企业不堪重负,没有人做实业,经济增速会放缓。
我们在购买商品时已经缴税了,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清楚,认为自己工资未达到5000元,连纳税人的资格都没达到,但其实纳税在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无时不刻不在发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