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企业在佛山三水区有一个厂房扩建项目,现在想咨询下,1、压力管告知手续办理备案,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办理,3、压力容器告知手续备案,4、压力阀、压力表校验备案,5、压力容器使用登记,6、升降平台告知手续,7、电动葫芦告知手续,8、办理升降平台,电动葫芦使用登记证,分别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受理部门是哪里??联系人廖艳军,电话13040844995
我局工作人员拨打来电人留下的电话号码,打通无人接听。《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请来电人按照《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进行确认。纳入目录的特种设备,应在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前向市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投入使用前向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三水区业务可向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股咨询,电话:0757-87783221。您也可以登录以下网址查找相应的办事指南:http://ssfda.ss.gov.cn/bmbs/bszn/zzsx/。压力管道全面检查报告及安全阀校验请咨询特种设备检测院佛山分院,压力管道全面检查报告的咨询电话:83921907,安全阀校验的咨询电话:83921930.
2017-09-15 10: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