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偷车贼犯罪成本太低以至于屡犯不改,望整改!

尊敬的市公安局工作人员:
您好。今在网站上看到一篇关于“两名男子在海口行窃(电动车)被抓”的新闻,从中得知窃贼仅用7秒即可偷走一辆电动车,且此窃贼之前已因偷窃电动车4次被抓,这次已是第五次。而到第五次被抓给予的处罚仅仅是“拘留10日处5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
我也是电动车被偷的受害人,自己的包括亲朋好友的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被偷的情况发生已经不下三次。之前也曾报警过,但最终也是不了了之。现在再有被偷的情形发生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也不会选择报警因为知道报警了能找回来的可能性也不大(有许多车被偷的市民对报警一事的看法也基本大同小异,都觉得报警无用…您看看海口的公安警察得让市民多失望…哎)。我之前想不通为何电动车偷车贼那么猖狂,现在看到这篇新闻大概也略知一二了。
我不晓得新闻上所报道的处罚是否属实,但若属实,我想建议相关领导,对于偷车贼的处罚能否加重一点?而且对于屡犯不改的更是要重重处罚。您想想,一辆电动车少说也两三千块,偷一辆被抓才罚500关10天,而且还已经是第五次偷了的,对于偷车贼来说根本是无关痛痒的处罚,他们出门了还会继续再偷的。希望你们能重新整改一下相关的处罚制度,让偷车贼们得到相应的惩罚,例如偷一次被抓罚款上万元,关1年以上,再犯则翻倍等等(可能会有很多我不清楚的因素限制,导致不能惩罚如此之重,即便如此也请你们费心整改,能彻底整治偷车贼,让他们不敢再偷不敢再犯)。
希望双创为海口带来的不仅仅是环境上的美化,更是人文政治治安上的美化。希望您能看到并采纳和注重我的建议,谢谢!!!!!
深受偷车贼困扰的海口市民
尊敬的网民,你提出的“电动车偷车贼犯罪成本太低以至于屡犯不改,望整改! ”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把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唯一标准,始终把保障民生摆在我局工作的主要位置来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化严打整治,推进“平安海口”、“法治海口”、“和谐海口”建设。 一是深化治安整治,做强打击主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防措施不松懈、严治力度不减弱,深化严打整治体系建设,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2015年,深入推进“雷鸣行动”,对“两抢两盗一骗”等多发高发性侵财犯罪保持凌厉攻势,2015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867起,查处治安案件2240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760人,有力遏制了“两抢两盗一骗”易发性侵财案件多发势头,“两抢”案件同比下降6%,入室盗窃案件同比下降9.9%。 二是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每个城区派出所至少设一个示范警务区,配备专职民警和协警,协调街道办、居委会安排网格员驻室工作,并组建联防队,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点,引导群众参与“邻里守望”的群防群治新局面。三是代市政府起草了《海口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投入,共同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目前该规范已上报市政府审核。至于你提出的对盗窃分子重罚的建议,因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无法执行。公安机关只是执行法律的,不是制定法律的。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市公安局】 2016-01-06 11: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