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这个便民平台,输入中央丽景,十几条的投诉一目了然,触目惊心!我们不是无理取闹,是走投无路才会在这个平台投诉!难道就因为中央丽景是招商引资的项目,他们就可以不顾行人车辆的安危随意占据迎宾路的一半进行施工?难道就因为是招商引资的项目就可以不顾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不分白天黑夜的施工扰民?难道就因为招商引资的项目就可以超越红线施工?中央丽景的各种问题出现的不是偶然,我们在十几天之前就和各个部门沟通投诉,这个平台也可翻看出记录!可是过去了大半个月,各类存在的问题一如既往的没有解决,反而变本加厉!(例如,施工扰民问题,环保局说已经责令他们整改施工时间,可为何早上五点多,中午一点就开始施工?另外,按程序,占道施工,连续高噪音施工前,难道不是要申请?批准通过后再向社会公示后才可施工?可是我们没有看到公示!!!)!!!我们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不是无中生有,都有真凭实据,我们就想知道,为何要拖到至今都没有解决没有答复?难道真的因为它是招商引资项目,所以它自己认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不顾周围几十户居民的利益?希望武平的各有关部门能够确实的为民着想,不走套路不走形式!听听民声,尽快解决这些问题!
平民:
你好!你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厉害的中央丽景”诉求编号为LY17092100039的信访件于2017年9月21日转至我局办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你。
一、你的主要诉求
反映中央丽景项目施工地从早上五点多,中午1点开始施工。
二、调查处理意见
针对你所反映的武平县迎宾路旁中央丽景项目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我局再次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再次责令其严格按我局的整改决定书要求安排施工作业,在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即不能产生超标噪声;确因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等特殊需要需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须向我局申请报批,批复同意后并对外公告再实施;同时根据该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划的相关规定,在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范围内执行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标准,即:按昼间70 dB(A)、夜间55 dB(A)执行。其他问题不属我局管辖范围,建议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关于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的时间段是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的法律法规规定。
感谢你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武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2日
(武平县环保局于 2017-9-22 18: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