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什么是商标设计-商标设计需要包括哪些要素?有哪些禁忌需要注意-

问:什么是商标设计商标注册前,特别是设计和互相传递过程中,也可以采取预防商标设计抢先注册侵权措施。商标图文设计版权纠纷时,提供初步证据。
答:商标设计是确定优化性商标的创造劳动。商品命名用文字、图案表示出来就是商标。商标设计应做到体裁多样、构思灵巧、简洁明了、易读易记、鲜明醒目,别致新颖。商标是工商企业各种意向的结合体,能给商品作宣传,使消费者易于识别确认,引起兴奋、欣赏,诱发联想和想象。在设计商标时要根据市场特点、经营方式、销售对象、传播媒体的特点,运用不同的策略,以便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声望,变成无形的巨大财富。
问:商标设计过程中需要包括哪些要素?
答:商标设计的法律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标的构成。
各国法律对商标构成的规定不尽相同。如独联体国家规定,商标构成要素可
以是文字、图形、立体,组合或其他各种形式,美国商标法规定,任何文学,符号或标志,或者这类事物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
由于商标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外一些厂家在商标设计上千方百计地标新立异,招徕顾客,他们推出了气味商标、音响商标。电子数据商标、传输商标等等,有的国家如罗马尼亚的商标法已规定颜色,产品形状或其包装,音响等都可作为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但绝大多数国家尚未对上述形式的商标实行法律保护。
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除此之外,其他形式都不能作为中国商标构成要素。
(二)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
(三)商标的颜色。
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颜色不是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一般不能独立作为商标构成的要素。但是颜色是商标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商标区别于他种商际的重要标志之一。
商标在注册后如需变更颜色,则视为变更商标图形,必须重新申请注册。由于商标色彩对提高广告宣传效率有重要意义,许多驰名商标在注册时对颜色都作了指定。
(四)商标的文字、图形一些文字、图形是禁止用作商标的,各国在禁用商标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应注意其差别性。
由于各国风土人情、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有些在一国常用或为消费者所喜爱的商标,在另一些国家就未必适宜使用。在商标设计方面,似乎已形成一种国际规范,即在选择商标的文字、图形
和色彩时,避免采用销售国禁用的或消费者忌讳的东西。
(五)商标的名称。
许多国家禁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往往被认为缺乏显著特征。
(六)商标的版权保护。
商标的保护包括对具有财产意义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和与特定的人的身份密切联系着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商标的版权保护即属人身权的保护。
问:商标设计过程中有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商标设计禁忌
一、 商标不能用地理名称
用地理名称作商标,只能说明商品的产地,起不到使消费者辨认商品生产者的作用,而且容易造成产地的混淆。在国内市场上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的为数很多,如黄河牌汽车、北京牌彩电等,但出口的商标最好不要使用地理名称,因为许多国家的商标法都以地理名称缺乏显著特征和地理名称属大家共有,不应为某一生产者独占为由而不予注册。有的即便勉强注册也要附带许多限制条件,如青岛牌啤酒、中华牌香烟等在外国注册就遇到类似的情况。
二、商标所用外文要没有姓氏的含义
一些国家的商标法规定,用姓氏名称作为商标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如本人死去不久,则要征得其法定代表机构或代理人的同意。中国有些商标所附英文恰巧就是外国人的姓氏名称或有姓氏的含义。如“紫罗兰”商标的英文“violet”,“前进”商标的英文“forward”,“钻石”商标的英文“diamond”,“天鹅”商标的英文“swan”分别与英国人的威奥莱特、福沃特、戴蒙德和斯伍森的姓氏音相同或相近,这样的商标在国外注册时都遇到了困难,有的根本不能注册。
三、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
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显著特征,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因而不给注册。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如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幸、凶险的数字,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注册,但以该商标已经广泛使用或已出名成为名牌为条件。所以,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最好不要采用数字作为题材。
四、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
有的国家商标法根据本国的风俗作了一些特殊规定,或者在习惯上忌用。出口商品的品牌商标设计,应注意要和各地的社会文化传统相适应,不要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各国的宗教信仰,特别是各地的忌讳。
由于各国存在这些特殊的禁忌,就要求我们在为出口商品设计品牌商标时,不能随心所欲,应避其所忌。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商标设计要符合市场国当地的法律规范,也要符合国际惯例,以便于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