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章是不是应该拆除

我想投诉的事是:请问下认定的违章阳光房是不是应该拆除?凯震花苑4幢204违章搭建大面积阳光房,投诉12345后告知我已停工中,但我看到的还是陆续不断的施工,搭建的越来越完整,请问什么时候能拆除?谢谢!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回复 2017-09-29 09:05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接举报后,我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处构建物为“阳光棚”,四周未封闭并通透,非举报人所述“阳光房”。目前该处阳光棚处于停止建设状态。我局正向业主核实该处阳台是否为4栋2单元204室的独立使用空间,并将依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违法建筑处置实施细则》第八条依法进行处理。
附《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违法建筑处置实施细则》第八条内容:居民对商品房等住宅进行普通装修,封闭阳台、在独有的楼顶(平台、露台)搭建玻璃棚等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丽水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违法建设案件的若干规定》(丽执法〔2010〕82号)等相关规定酌情予以处理: 
(一)未超出建筑物立面的; 
(二)未妨碍公共使用、日照、采光等相邻权的; 
(三)未影响城市市容的; 
(四)不存在公共安全和质量安全隐患情形的;禁止借装修、防漏、隔热进行加层建设。

1、希望尽快查实是否为独立使用空间;2、认为该搭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小偷提供很大便利,住在上面很没有安全感。望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