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昌市一用户投诉反映,称自己新买的一台空调使用不到两天后,家中就起大火,损失惨重。他认为是空调的问题,但索赔两个多月无果。
新空调使用第二天,家中就发火灾
7月29日,瑞昌市民曹先生在一家电维修部买了一台中国松下35G(松宝)空调,安装好后,正当家人准备享受夏日清凉时,第二天中午,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曹先生家装空调挂机的卧室突发大火。虽经消防及时扑救,但室内的挂机和家具仍付之一炬,损失惨重。
从曹先生提供的《瑞昌市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上,浔阳晚报记者看到,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30㎡,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烧毁室内空调、家具等物品。曹先生提供的房间内过火痕迹照片显示,房间窗户大开,室内墙面脱落、地上满是垃圾,十分狼藉。
记者注意到,曹先生购货凭证上注明的日期是7月29日,而火灾发生的日期在7月30日11时30分。同时,《火灾事故认定书》上写明的起火部位位于卧室西南角空调挂机附近,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遗留火种、用火不慎、飞火及雷击等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不排除空调及其电气线路发生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根据消防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曹先生认为火灾的罪魁祸首是这台中国松下35G(松宝)空调。他立即向售卖空调的维修部负责人反映情况,维修部也表示会对此事进行处理,并很快通知售后部门介入调查。然而,事情已过去两个多月,索赔仍遭到推诿。
用户索赔,售方称需提供致灾证据
由于曹先生购买该款空调的场所并非大型家电商场,而维修部负责人徐某表示,自己的维修部虽然主要从事家电维修经营,但营业执照上核准的营业范围包括空调销售这一项。曹先生的空调是托亲戚过来买的。
根据曹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与该款空调销售部门市场部的冯姓经理取得联系,冯经理的电话铃声提示音为“南昌红旗家电珠海中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西厂商联盟(谐音)”。他介绍,这款空调的质量是有保险公司承险的,售后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现场并未发现是空调引起火灾的直接证据。
冯经理还表示,除非客户曹先生能提供直接证据,保险公司才予理赔。当记者询问,直接证据的勘查是否该由商品销售方的售后服务部门来完成时,对方直接挂断电话,随后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曹先生对记者说,由于对方一直承诺会对此事认真处理,所以他并没有向市场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今情况有变,他将会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周学军 记者 谢丽丽)
非要等到事情闹大了,才不得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