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儿子注射的 " 救命药水 " 竟然被护士掉包,而事发原因竟是因为涉事护士发现药品丢失,担心担责才灌注了其他药品给患者注射 ...... 近日,南昌一家长钟先生在江西省儿童医院遭遇到了糟心事儿,更让人担忧的是,用药剂量减少是否会给患者带来其他的影响?除了被家长抓了 " 现行 " 的药,还有没有其他的药品被灌注?
网曝 " 白衣天使黑心换药 "
电视报道
受害者家属张霞陈述:本人 4 岁儿子 4 月 9 日上午到江西省儿童医院初诊川崎病,入院风湿免疫科三楼 59 床,确诊后,医生介绍首选方案为大剂量注射丙种免疫球蛋白(简称丙球)及阿司匹林。两种药均为川崎病必须需要品,需定时定量摄入方能达到治疗效果。
如果错过治疗时机,可能导致冠状动脉,并发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等致命后果。
微博网友爆料截图
其中,丙球按体重需要注射 26 瓶,每瓶 500 元左右,治疗费接近 1 万 3 千元。住院次日即 4 月 10 号开始用药,当天家属自取 13 瓶丙球后开始给患者注射。
因药品丢失 护士私自 " 掉包 " 药品
据张霞介绍,11 日上午,家属自取 13 瓶丙球后,护士彭娜提出,将药放在护士站保管。但在注射时,家属发现药品滴注速度较快,且滴注没有泡泡产生。她当即向护士及医生提出质疑,护士医生均予以否认,态度还非常恶劣,她提出再买一瓶药,才把正在滴注的药品换下。
偷换药品
" 我尝试联系检查药物成分的单位,期间通话被其他护士听到,我母亲上厕所时看到护士们在开会。半个小时后,护士长刘青和护士彭娜向我承认刚刚注射的不是丙球,而是彭娜用丙球空瓶灌注的葡萄糖,解释为丢了一瓶药,怕领导责骂,才做出此事,并提出只充了一瓶丙球。" 张霞称。
家属:是人为的医疗事故
涉事女护士
" 我们担心被更换的不止一瓶,且重复利用空瓶灌注其他成分会导致交叉感染,科室人员完全不考虑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及宣布相关纪律来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当晚我下班后拿着药瓶向医院科室药说法,科室护士长及医纠办陈姓工作人员承认存在偷换药物行为,要我们填医疗纠纷调查表。" 张霞表示,她对院方的做法不认可,她认为,这不是一起医疗纠纷,这是一起人为的、恶性医疗事故。
院方承认药品被调换 警方介入调查
随后赶到的风湿性科主任医师邹峥表示,听到这样的事她也表示很吃惊,不明白彭护士为什么要这样做。" 以前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也没少过药。" 邹峥表示。
" 具体怎么处理,还有一部分要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 院方表示,患者的病情是第一位的,他们将密切关注钟先生儿子病情的发展。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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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无语了
呵呵,天使的作为岂是凡人能想像得到的?可悲的是还有那么多顶礼膜拜者,容不得别人说半个字!
看到没有?人为什么要打医生护士?这些人是好鸟?法律保护?那谁来保护患者?这是让家长当埸发现了!要是没有发现!谁来认?出了事,谁来认,如果出了事家长一闹!又要开始保护医生护士了,那么请问,患者谁来保护!到底谁TM是弱势,谁是强势!
看来大天朝这些披着白衣的母狗是打少了。
我也早就说过,现在根本没有什么白衣天使。大家都是一份工作,能敬岗爱业就相当不错了。再也不要过度渲染某一行业了,每行每业都有敬业者也都存在蛀虫……
这文里的护士确实犯下大错,应该受到惩罚,但是,每行每业都存在敬业者也存在蛀虫,你一句话就把所有的医生护士一棍子打死,那么请问,还有谁会去学医,所有的人生病了都自己看看病好了,也不存在什么医生害患者,患者打医生了。
这根本不是一起人为的、恶性医疗事故,更不是什么医疗纠纷。
药品是护士彭娜提出,将药放在护士站保管的.在保管期间丢失了,你们医护怎么查,怎么承担责任,怎么处罚等等那是你们内部的事,但是给患儿用的药必须是真实的丙种免疫球蛋白,如果不是真实的丙种免疫球蛋白那么导致的就是致命后果.作为专业医护人员,对此当然是一清二楚的,在清楚极其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还要这么做那只能解释为是一种主观故意的行为,任何其他的解释都是站不住脚的,何况还存在重复利用空瓶这样的行为.在主观故意下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严重伤残,那足以入刑,所以这是刑事犯罪行为!!!
由这件事不能不让人产生联想,你住院时给你服用,注射的药究竟是什么药?特别是ICU里那些可怜的人用的究竟是什么药,要知道那里每天只有半小时的家属探视时间,其余的时间里会发生什么你想都想不到的,人为的,主观故意的行为?而这些行为的后果足以致命.
就如楼上一位朋友说的,"再也不要过度渲染某一行业了".当然也会有认真负责的医生护士,绝对有,但就这个行业也来说它已经不配大家再这样的崇敬它了.如此种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在某些人的嘴里可以轻描淡写地解释为"个别现象",但为什么这种个别现象是那么的层出不穷?还越来越离谱,越来越恶劣了?
给晨~ST评分:积分 +1理由: 医院发生这样事吓人呀,全程监控都看不过来。
天使、园丁、无冕之王,都是叫叫的,就连“先锋队”也都是一份职业,哪个职业、岗位钱多往哪去,在旗下宣誓的、理应作大众楷模的,呵呵,比百姓更贪心,一抓就是上亿。
这是犯罪——故意伤害!
干,太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