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12月18日协警对路人监督不理睬,还诬陷路人闹事及砸摄像机。
2014年12月18日上午在绍兴市人民路儿童公园门口,协警把摄像机放在路边机台上对不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摄像取证,路人提出协警不能单独执法取证,必需要在交警带领下才能协助工作。协警不予理睬以路人闹事砸摄像机为由要求交警前来帮忙,交警到场后更是不问清楚原由,而是不分青红皂白马上呼叫绍兴东区交警大队,要其报警110说有人妨碍执法,路人被套上莫须有的罪名很气愤也拨打110报警要求证明清白,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塔山派出所到达现场,将报警路人带到派出所做询问笔录,同时通知110指挥中心要求涉事交警队有关人员赴所,在依法治国的伟大目标下,绍兴交警队工作人员在铁证面前:承认对路人的合法监督不予理会是不对的,还诬陷称路人闹事和砸摄像机更是错上加错,绍兴交警队协警向路人道歉请求谅解,交警呢?我只原谅协警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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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5月8日协警穿警察制服执法路人监督,不接受监督抢手机还网络发帖诬陷路人打他。
2014年5月8日上午9时许,我经过中兴路与投醪河红绿灯处,发现协警穿着警察制服及警察反光背心在执法,我以违反着装规定为由进行监督,现场协警及带队民警不但不接受本人的监督,协警还为阻止本人拍摄取证夺取了我的手机,我在取回手机的过程中和协警发生肢体接触,后交警打110报警称我打人了,把人打出血来了,交警支队的监察室领导也称我打人了,把人打倒在地。涉事协警还在网上发帖诬陷我打他,经过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两个月的调查才还我清白我没有打人。涉事协警在法律的威严下网络上公开向我道歉。
三、2014年3月3日协警叼着香烟在违法拖车,监督不理,路人被指行事头(找茬)和索要单位。
2014年3月3日上午在绍兴市越城区望花路上协警在强行拖车时,路人以协警单独无权执法为由进行理论,协警边抽烟边打电话给交警说有人“行事头”(普通话意思“找茬”),交警到场后多次和监督人讨要单位信息自己却不肯出示执法证,监督人多次要求交警出示执法证件,交警说:“有事你去投诉”依然拒绝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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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警在线成立时的承诺与网友质疑引发交警在线举报要求删除网友帖子让人费解。
难道你们只接收表扬,老百姓就不能有批评和质疑吗?
你招聘的人,你使用的人,你管理的人,你有没有责任?你应该不应该向我道歉?
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该正面解释一下,关于网民“蓝越依然”所反映的一系列问题。
希望得到解决,执法部门应该引起重视
放pi
你擅自干扰他人的工作,已经是违法行为,应该收到惩处,恬不知耻的人,派出所也是姑息养奸。难道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如此素质的协警,有毁绍兴形象,岂可放任不管?
求真相!
楼主好样的,有你这样的义务监督员,那些穿制服的就会文明多了
您好是否可以公正、公平的角度置顶此帖,让交警给我一个说法,给广大网民一个交代。谢谢!
你擅自干扰他人的工作,已经是违法行为,违法不追究不是公安的不作为?竟然还会给您口中违法的人写申请谅解书。
监督让有些部门不适应了,协警的诬陷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幸运,小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如同废纸一张
某些部门习惯了
监督员!
需要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要把老百姓当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