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缴纳社保不是劳动者可以拒签劳动合同的理由

案例详情 李某于2016年11月1日入职某科技,入职当月即与签订为期三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2017年5月份,科技为李某缴纳社保。 2019年10月10日,科技向李某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李某告知由于未为本人缴纳社保,本人不愿意续签。当日科技向李某邮寄了《限期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在维持原待遇的情况下限期李某在2019年10月15日前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某书面回复,鉴于没有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保,本人拒签。 劳务派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