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就读小学的问题

市教育局领导:
 您们好!
我陈耿,我儿子陈家易现在年满6岁(2008年04月11日出生),符合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年龄。陈家易于2012年01月28日从老家来海口就读幼儿园至今,同我和妻子李丽飞一起居住在海口市美兰区白坡里白坡二路国森大厦1706房(陈家易二姨家,非租住房),陈家易在此居住已两年多。由于国森大厦位置属于海口市二十八小划片区范围内,现想申请我儿子陈家易今年九月份在海口市二十八小就读一年级。我现有办理两年(2012、2013年)的暂住证和2013年的租凭证,在2013年办理租凭证时办理2012年租凭证时间已过,现无法补办2012年的租凭证。
由于在老家的陈家易爷爷、奶奶已年迈,无力看管孙子陈家易,我和妻子常年在海口打工(我俩在海口打工均已过十五年)。我陈耿可以提供十五年省社保证明。
请问我这样情况是否可以在海口市二十八小报名就读?
请回复,谢谢!
陈先生:
您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 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小学初中秋季招生工作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的当年度招生工作方案。目前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hkjy.cn)“招生信息”栏目中公布的为去年秋季的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您可对照参考。该工作方案对“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类型的招生办法为: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果划片对口学校新生班额过大,无法接收借读生,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缺以及租房入住时间排序统筹安排入学。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为: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1年8月31日前)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⑤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我局将于6月底或7月初在我局门户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公布经市政府批准的2014年招生工作方案,届时您可登录了解今年秋季招生工作原则、招生办法、工作要求及范围划分等最新信息。
【市教育局】 2014-06-20 10: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