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见到政府刚刚贴在违建物墙上的强拆通告不一会儿就被撕下了,估计十有八九违建主干的,请问懂法律的人士,如果是事实的话,违建主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无聊 人家被贴关你咩事? 既然被贴了就是违建了 撕了就不是违建?
违建的迟早要拆除的,和撕了贴没有关系,只是告知你违建了
房主如果不自行拆除的话,政府就应该组织各方面力量强制拆除,体现法律不是儿戏,是一个公平正义的化身。
当事人撕毁行政机关的查封条,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轻则会受到批评教育,严重的会被拘留并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建不建是他的事,反正城管看到了建起来的就会拆
谢谢各位的参与,使我受益匪浅,欢迎大家继续赐教
违建物墙上的强拆通告贴在,韶关什么地方?我也想自己建房,想了解现在的自建房政策,
公平?正义?有人来检查就把流浪者抓起来,走了就放回出来,这样的部门你和我说公平、正义?
一般来讲 贴了通知都要停工
撕了就不拆?
你要了解这方面的政策,可以到城监部门去咨询,他们不干涉你建房,你不就可以建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