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ND17031300004二次诉求

杨先生对原ND17031300004二次诉求,福鼎市龙津路142号,违建六层高已成事实,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并处理。
你局转来市民杨先生反映我市桐山街道龙津路142号住房违法建设一事,我大队经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我市桐山街道龙津路142号为四层砖木结构旧房,房屋位于边榴,左侧有1.2米的通道,该房为张丹芳、张丹红、欧阳厚立和王念智四人共有,国土证号:鼎国用(2009)第0183号,房产证号:鼎房权证TS字第090016号。因旧房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年久失修,部分木质楼板坍塌,2016年12月底,房主采取内部加固地基及在旧墙体内浇灌水泥柱体等方式对一至二层楼体进行修缮, 2017年2月初,因加固修缮过程中更多楼板坍塌,房主遂对三楼及四楼砖木结构进行拆除。
2017年2月中旬,接群众举报称龙津路142号旧房改建未留出安全通道,要求房屋宽度应向内退1.5米作为安全通道一事,城建大队及时派员前往现场查看并制止,经实地核查,该房宽3.6米,若退两米后房屋宽度将仅剩2.1米,根本无法居住。接到停建通知后,龙津路142号户主向住建局来信反映房屋实际情况,进行维权申诉,住建局对其做出的信访答复意见是同意龙津路142号户主对房屋进行加固修缮,我大队做出的处理意见也是停止下一步建设行为,仅对房屋进行内部加固。2017年4月底,经实地查看,龙津路142号1至2层已完成内部加固,但是3至4层砖木结构房改建成钢筋水泥框架结构。
2017年9月8日,我大队再次接到信访人举报龙津路142号违法建设一事,经队员实地查看,该处已改建至6层框架结构房,经了解,目前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举报方禁止龙津路142号户主在底层通道方向开门,防止房屋装修后出租给商户占用通道经营,桐山办事处已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我大队也将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针对龙津路142号改建至6层框一事,因我市目前对危旧房改建审批已停止近四年,一些旧房业主采取在原址上改变原有砖木结构为砖混框架结构的现象时有发生,基本原则是原拆原建,龙津路142号改建存在超高现象,我大队将依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福鼎市住建局于 2017-9-22 09:5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