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点多在坎市出车祸,打110报警,但是坎市交警不处理,现在伤者在医院,交警也没有去医院调查,做笔录之类的。我要投诉
您好:
您反映“投诉坎市交警”的来邮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1、交警大队于5月25日9时26分接到报警,9时50分民警已到达现场并受理了此案。因此不存在出警不及时现象。
2、经了解:事发当日坎市医院的救护车及时将伤员接往坎市医院抢救。对方肇事驾驶员在医院缴纳门诊费用1700元,后再缴纳了3300元办理了住院手续。在交警的催促和当事人的要求下,当天中午对方驾驶员又再缴纳了20000元住院费,当天傍晚又再缴纳了30000元。第二天又再缴纳了20000元住院费。虽然催缴医疗费不是交警大队民警的工作职责,但民警已积极协调并保障当事人医疗费。
3、你反映“交警没有去医院做笔录”的核查情况。经查,该案因责任明确,交警大队民警已按简易程序认定该案的事故责任(该案无需到医院做笔录),下一步待伤员出院后将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赔偿调解。
综上调查,交警大队民警在办理该案中不存在过错和不作为现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永定区公安局于 2017-6-8 16: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