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监察局: 我们举报:蔡学仕,男,汉族,党员,现任眉山市质监局纤维检验所副所长。电话:13778863188 举报事由:蔡学仕强行截留所谓业务费15万元,蓄意侵占货款23.1万元的霸道行为。 2012年6月蔡学仕以质监局领导身份设陷,邀约黄彬、黄洪军、幸旭东给四川省川眉芒硝有限公司组织供应煤炭(有蔡学仕给川眉芒硝公司签定的供销合同),并安排黄彬、黄洪军、幸旭东出资组织将煤炭运到川眉芒硝公司;他本人不出资,负责每月结算账务,收清货款,得供货每吨10元的报酬。 我们认为,有质监局领导出面保证,除去每吨10元外,还有一点盈余,维护资金利息还是可能的,就承认这样运作。 运作途中(2012年9月26日)蔡学仕向举报人出具(收条)一张,载明收黄洪军、黄彬、幸旭东煤炭经营业务费15万元整。实属强行截留和蓄意侵占的霸道行为。因为只有蔡学仕才能向川眉芒硝公司收款,再由蔡学仕交给供货代表人黄洪军。而且当时没供那么多数量,货款也没收清完毕。 因货款长期不能兑现,购货要现款,我们借高利息购货维持。到2012年11月还是无款购煤炭而终止供货。截止2014年7月蔡学仕欠我们货款33.7万元。最后到川眉芒硝公司核实,2013年1月就支付给了蔡学仕33万元,蔡学仕并未及时交给供货代表人黄洪军,并蓄意侵占至今。川眉芒硝公司账上尾欠款也是30多万元,此款是我们停止供货的蔡学仕与他人发生的业务。我们的货款三十多万元,就被蔡学仕早有预谋的霸道行为蓄意侵占至今。 为了追讨蔡学仕的欠款,我们往返眉山二十多次,而蔡学仕都是今天推明天,最后他扬言:“不管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于2014年8月向眉山市质监局举报,眉山市质监局领导杜平十分重视,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安排蔡学仕分期付清下欠货款。到2015年1月止,蔡学仕共付给我们货款10.6万元,下欠23.1万元拒不执行,杜平也无办法。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为了追讨蔡学仕欠款,近三年时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一家人生活全靠朋友帮助,还要偿还购煤所借的高利贷,随时随地要账的人,蔡学仕利用公职人员身份职权恶意骗我们,并恶意占用后耍赖,完全不顾我们的死活。共产党员蔡学仕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已使我们走投无路,无法生存。 我们恳请眉山市监察局及相关领导,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蔡学仕的霸道行为严肃查处,揪出党员干部中的蛀虫,还我们老百姓公道,给我们作主,让我们成功追讨蔡学仕的欠款,以解决我们偿还借款及一家人的基本生活。 黄洪军,电话:15884313043 幸旭东,电话:158028765882015年7月10日
质监局已就反映问题调查并回复举报人。
201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