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佛山市或佛山南海区的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是如何的?贷款程序和贷款条件是如何的?本人大学毕业两年内,贷款用于个体经营服装。谢谢
您好,根据《印发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9]106号)、《关于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佛府办[2009]249号)等相关文件,我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具体优惠措施包括费用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优惠等。
其中,贷款优惠方面主要依托小额担保贷款制度执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佛山市户籍劳动者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根据粤人社函[2011]83号文,2011年全省调整为8万元),贷款相关流程及申请办理请咨询所在区人社部门。
其他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佛山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办理工商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的,自其首次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
(2)凡与招用的佛山市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险种、标准和程序按《佛山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执行);
(3)2009、2010届本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2009年7月1日后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招收1名以上本市劳动者就业,依法纳税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向创业毕业生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2011-10-31 10: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