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建筑合同,由其下属分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并收取款项,是必须由总公司向发包方开具发票,还是可以由直接提供建筑服务的分公司开具发票?
建筑企业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建筑合同,由其下属分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并收取款项,签订合同单位与提供服务单位签订授权协议的,该建筑服务可由实际提供服务的分公司直接开票给发包方;也可由实际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开票给总公司,再由总公司开票给发包方。
建筑行业公司,在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注册分公司,以分公司名义签订业务,享受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的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扶持
2.)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30%扶持
3.)每月扶持
4.)总部经济招商模式,注册型,不改变企业现有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
5.)总部经济招商政策,不受地域距离影响,即只需要分公司的注册地址在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内,企业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发生任何改变,就可以享受到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