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2017年3月28日,本人姐姐在娄星区妇幼(娄星区人民医院)进行一次很普通的生产手术,竟然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在病人中度贫血的情况下,在有些重要结果未出来前,特别是凝血酶结果未出来前,采取剖宫术,我们遵从医嘱,常规出院,导致产后子宫缝合处出血,腹腔大血肿,在家做20多天月子,病人术后不到一个月出现严重休克,去医院检查医院才发现了腹腔大血块。在医院又住了两天院,一直病情越来越严重,转到上级长沙湘雅附三抢救,由于区妇幼医院疏忽从而引起病人长期大脑及大脑垂体缺氧缺血,并发席汉氏综合症。并治疗50天后病情才得以控制,导致病人终身必须服用激素药并不能再有生育,现在患者已治疗10来万医疗费用,而且每月必须按时去湘雅附三复查治疗数次。在没转院的时候医院要求我们在出事医院治疗,费用他们全部承担,我们作为一个农村出来的家庭现在已是粮尽财空,年迈父母精神几近奔溃,人命关天,我们拖不起,现在年迈的奶奶知道这事已经病床不起。事发后医院拖延时间,不理不问并采取了采取篡改病历,推卸责任的行为,在家属请求封存病历之后我们暂时发现有多处更改的地方,真正医院在这病历上改了多少,请能敢于承担跟主持公道的人出来说清楚,医院一直是我们心中为老百姓救死扶伤的,作为医院采取的行为,真的非常可耻!可恨!我不希望家人去采取过激的行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守法公民,天地良心,希望政府能还一个公道,把医院庸医,不负责的院领导清理出医疗系统,并及时处理好患者的困难,早日还我们一个安全可靠负责的医院。
1、我局医政股就刘珍珍与区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曾多次参与调解。
2、接到转办函后,我局迅速与区人民医院联系,责令医院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在接到医院提交的情况说明后,我局医政股将医院的情况说明转答信访人刘彬,信访人表示将就纠纷问题申请进行医学鉴定,明确医疗责任。我局全力支持信访人依法依规维权,并会进一步督促区人民医院全力配合刘珍珍方进行医学鉴定。
此复。
娄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娄星区政府 201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