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的一轮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了!但却受到了完全不平等的对待。教育部颁发的文件中强调,职称的评定工作需要保持一定的公平性。但在珠海市的职称评定文件中却难以体现。 在工作量化要求中,提出非班主任教师周课时量须达到14课时。同时又提出语数英教师任现职以来需要有3年的班主任年限要求。这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只要是综合学科的老师,你只要每周满14课时量就可以申请了。但是作为数学老师,就算你的工作量满了14课时也是不可以了,必须要有班主任工作。 为什么同样的工作,放到综合学科就是符合条件,放到语数英老师的身上就是不满足。这又该如何体现公平性呢?这无疑让人怀疑制定要求的人是否在偏袒某些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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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2016-12-02 15: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