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纪委日前公布四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通报指出,这些问题的查处可以看出,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所作所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四起典型问题包括:
乐昌市五山镇坪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由福贪污住房改建补助金问题。2014年1月,黄由福在发放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补助资金过程中,将3户农户的部分补助资金2.25万元占为己有。此外,黄由福还存在擅自将住房改建补助资金平分给他人、放任辖区内非法开采行为等问题。2015年11月,黄由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翁源县江尾镇热水村原村委会主任陈石清、原党支部委员刘石柱挪用省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5月,陈石清(非中共党员)伙同刘石柱,虚构扶贫互助社社员,伪造社员借款约据,骗取省专项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15万元。之后,资金由陈石清个人使用。2014年5月,陈石清将15万元资金和占用费(利息)10800元归还扶贫互助社后,再次伙同刘石柱以同样的方式骗取扶贫互助资金15.6万元,同样由陈石清个人使用。2015年12月30日,经多次催促才将15.6万元本金及占用费(利息)11272元归还扶贫互助社。2016年9月,刘石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陈石清、刘石柱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乳源县必背镇方洞村村干部赵天生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5月,赵天生在负责精准扶贫户初步查核工作中,明知亲戚赵某某不符合标准,仍将其列为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7月,赵天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丰县马头镇张田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刘育飞对危房改造补助金申领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8月,刘育飞在审核危房改造补助申报资料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导致村民刘某某重复领取补助金1.8万元。2016年7月,刘育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南方网
上级对村干部监督太松,很多村干部,就是当地大姓大户,势力大。
太多贪污腐败
查得好,希望不只是走走场做做样子,不只是势力制衡的一个手段,
太腐败了。。。。。。。。。。。。
村干部?有一个不贪的么?
对这样贪污腐败的人,应该发动群众,举报一个抓一个,然后在电视上宣传,看看以后还有人敢这样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