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怀化市宏宇新城星河湾4栋1006号业主,我叫石晶。
我与7月29日离开怀化到厦门去陪女儿(我女儿在厦门工作,我一放暑假就会去陪陪她),我妈妈和妹妹就住在我的楼上(只是户型不同)。每隔两天我妈妈就会去我的房子看看。
8月7日早上八点多,我接到了我妈妈焦急的电话,说我的卫生间全部集满了水,她在给我打电话的时候,也给我妹妹打了电话,我妹妹马上请了个疏通厕所的师傅,费了好大的劲,总算疏通了,我们都以为万事大吉了。等疏通厕所的师傅走后,我妈妈打开我的卧室门,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大跳:我的卧室积的水起码有一寸多深。我立即给物业管家小吴打了电话,也给我的装修老板打电话,此时我们都以为是厕所水管爆了,于是于老板请来了给我们家安装水电的水电安装师傅,还请来了材料商。他们把水清完后,就在那里想到底哪里的水管爆了,可是各种仪器检测后,结果是水管完好,而这时水又有点往上冒,他们认为是疏通不彻底,又请来个疏通师傅,表面又好了,这时是下午5点多了。
在此期间,我又给星河湾物业打了多次电话,物业开口就说这和他们没有关系,不过管家小吴还是上来看了看。我们都以为此事告一段落。到了8月8号早上7点多一点,我打电话到我妈妈家,要我妹妹去看看我的房子,发现又有了一点水,我老妈说后来水越来越多,然后那天又开始了7号的工作,不断找人通厕所,不断找物业(只是我妈妈怕我远在厦门,空着急,没有告诉我实情,8号一天的事情我是到了晚上才知道)。
8号我们家的厕所地漏冒水特别严重,我妈妈、妹妹、妹夫给我们家厕所清除水搞到晚上两点多,(八号晚上我终于决定要回怀化了,由于临时改签不到高铁票,超过11点也买不到飞机票,于是我只能坐9号晚上的火车回来,10号晚上到家)。通厕所的师傅最后确定,是06号户型的主水管堵了硬物,这个硬物当时正卡在9楼和10楼之间,水下去不畅,最后从我家的地漏冒出。当我妈妈在八号晚上告诉我这个情况的时候,我给吴管家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没有接。
9号早上7点多终于小吴接电话了,而这时我家的水已经慢到了我家的所有地方。小吴说她权利有限,我要她赶快把我们那个户型的水停了,这件事她做了。没有办法,要我找方经理,我又打电话给方经理,方经理也说没有办法。这时候我真是欲哭无泪,觉得自己多么孤立无援,这期间我老公、妹妹、妹夫都找了方经理,可总是说不归他们管,于是我老公又打电话给物管相关的部门,房产局物管处的同志给我打电话说要我回来再协商。
9号一天没有人管我们家的事。10号我们全家又是找物业,又是找方经理,还是说没有钱不能锯管子,明明知道有个硬物在主水管,物业就是推皮球(我妈妈说我们自己家请人来锯管子,可是物业不同意)。后来有人出主意说找社区,我妹夫才找到宏宇社区说明情况。到了10号下午六点左右,管家小吴给我打了个电话(那时我还在火车上),说11号上午九点要我到物业去。11号九点多,方经理,管家小吴还有一些业主一起集中。最后是锯开七楼的管子,想尽各种办法,才将那个堵物搞出来。这个小吴有照片,我自己也有照片。
我家的损失不小,所有木地板全部损坏,有照片为证,该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也可以作证。
如果物业在我第一天和他们说的时候就不推脱责任,我家的损失也没有那么大。如果物业第二天就请人把管子锯开,早点把堵物取出,我家的损失也会小点。我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他们认为这次的损失不仅是楼上住户的原因,还有就是物业处理不及时。
主水管堵物在8月11日取出后,12、13日两天是周末。我于8月14日到宏宇社区找到了社区的梁书记,梁书记听完我反映的情况后,就给我们的物业方经理打了电话,要他通知我楼上的业主今天(8月17日)一起到社区做调解,可我早上打电话给物业时,物业说我楼上的业主非常不配合,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说回老家了,或者说是旅游去了。所以下午的调解完不成了。我又立即给宏宇社区梁书记打电话,问该怎么办。梁书记要我去找红星街道办司法所。我于17号下午三点钟到达红星街道办司法所那里,没有一个人上班。我打通了司法所潘所长的电话,他又是另一番说词,说这个事情必须社区解决,然后他们只是协助调解。老百姓要办个事情有多难!这从天而降的灾难真的就要我自己承担吗?我好好的在外度假,出了这个事情,难道是我的责任吗?
我就这么一套房子,强化地板被水泡后甲醛会释放出来.所以回来这么久我天天吃住在我妹妹家,这有多么不方便领导都知道吗?为什么领导就不能体会下老百姓的苦呢?快点解决问题呢?
a54321a:法律武器 建议直接到法院起诉,把损失啥的都算上,第一被告物业、第二被告楼上业主,法院找他们比你自己去会管用很多2017-08-21 09: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