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这32个年轻人被判刑入狱,最小才20出头,都因为这事...
(与看守所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宣判)
“一、被告人陈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被告人冯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三、四、五、六…….三十一、三十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昨天,一起涉32名被告人的非法拘禁罪案件在市法院第三法庭采用与看守所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宣判,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
非法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
本案是一起因非法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经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陈某、冯某、章某等人,经各自亲友、同事、网友的介绍诱骗,先后加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狮”)的非法传销组织。
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等23人在工会弄、越秀里、崇安里、嵊州大道等地,以租房形式先后建立多个以“家”为单位的传销窝点,并组建形成“陈某团队”;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章某等9人在官河里、城中路、环城北路等地,以上述同样的方式,组建形成“章某团队”。两个团队之间交流密切、协作配合。
(第一次庭审现场)
大主任+主任+管家+师傅+业务员
管理层级明晰
在该犯罪团伙中,每人都有自己的“职务”,曾在“天津天狮”传销组织中担任业务主任的陈某和章某作为两个团队的“大主任”,作为最高管理层级;下设人数不等的“主任”、“管家”、“业务员”等,“大主任”负责统一协调,“主任”、“管家”负责组织、实施,在“招揽新人”时还会有一对一的“师傅”负责24小时监视控制,老业务员积极参与并协助看管,可谓是分工明确,管理层级明晰。
两大团队在嵊州作案期间,在双方“大主任”的统一协调下,还互派“主任”级别的传销人员以考察、惩罚新人和收取传销资金等方式,直接参与对方团队对新人的“七天流程”。“招揽”新人“七天流程”
手段层层递进
非法传销组织需要以不断“招揽新人”发展壮大,被告人陈某等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以做生意、谈恋爱、见网友等名义,将新人骗至嵊州各窝点的“家”中,分别结伙采取言语恐吓、身体控制、锁闭门窗、体罚殴打等手段,以经历“七天流程”(即第一天“抖人”,第二天“解骗”,第三天“解传销”,第四天“撕面子”,第五天“扭观念”,第六天“解三盈”,第七天“提激情、写申请”)的方式,非法拘禁他人,引诱、强迫其缴纳“上线款”购买“天津天狮”的虚拟产品并加入该传销组织。
该案32名被告人年轻化的特点十分突出,年龄最大的1983年出生,最小的1996年出生。更让人唏嘘的是,在这次被判刑的32名被告人中,都曾经历了作为受害者的“新人”的阶段,最终沦为同流合污的犯罪份子,充分显露了传销组织的严密性及其危害性。
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以快速致富、高额回报为诱饵,采用各种欺诈手段蒙骗群众、聚敛钱财,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有的甚至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帮会组织,给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广大公众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打击传销,给嵊州点赞
打掉一切传销组织,打得好
为打击传销点赞
对传销组织及人员是应该严厉打击处罚,不能再让传销祸害普通百姓了。
又是传销不知害了多少人?
基本都有或轻或重的非法拘禁情节,只是没有大头目或者出事情,公安也只是赶掉
或者就地管制!或者送到大西北改造沙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