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冤!
湖南省慈利县通津铺镇市场河居委会9组乡计划生育办人员 村书记卓尚云、妇女主任向治浓逼死无知无识伤残老人,谁来为死去的老人申冤! !!!
死者背景:姓名 卓腊香 女 61岁 文化程度 全文盲(自己名字都不会写) 2013年下半年中风,现在有脑梗塞,一级残废。
事情经过:
2015年4月15号湖南省慈利县通津铺镇市场河居委会9组乡计划生育办人员 村书记卓尚云 妇女主任向治浓。妇女主任向治浓将死者卓腊香叫到村书记家,给死者发放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中间过程目前村妇女主任已逃跑,不知具体位置,所以不了解中间实际全部过程,但过程中有人目睹村镇两级人员与死者发生争执。要求死者在告知书上签字画押。(事实上死者孙子最小的都四岁多了,四年前都已经上过了户口了。)只是因为乡计划生育办人员 及村书记为了创收,威胁恐吓死者不签字就要没收死者房产罚没死者所有银行帐户及财产,并会由法院强制执行。
2015年 4月16号死者卓腊香 吃完早饭,去妇女主任家,经过沟通,(因妇女主任现逃逸不知其位置),具体内容目前不是很清楚。但是妇女主任出言不逊,刺激 辱骂死者,并强行把死者赶出妇女主任家,还扬言:不要再我家哭,我家是新屋,到我家哭不吉利。这样死者在妇女主人家外台阶足足哭泣几小时,在这中间过程中,村书记经过妇女主任家,对待死者态度相当不好,出言刺激辱骂死者。中午时候死者家属知道后,把死者带回家。死者回家后情绪相当不好,不吃不喝,躺在家里沙发上闷哭。晚上7点多,死者家属请村书记沟通,村书记语气态度相当强硬,没有任何结果。村支书扬言这个事情不要找他。
4月17号上午9点左右,因死者行动不便,杵把椅子到卓福香家,11多点到村妇女主任家,12点左右已经惨死在妇女主任向治浓家,由于向治浓目前逃逸不知去向,家属对于老人在被逼死前中间的被虐过程目前完全不知。
死亡现场:死者卓腊香整个头被人用衣服包住,肚皮暴晒在外面,背上大面积是刮伤。现场惨不忍睹。
在这整个过程中,妇女主任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且已经逃逸。等到12.10左右时分家属赶到时,才拨打乡医院和县医院急救电话。但是此时已错过抢救最佳时间。
难道这就是政府部门为人民服务的村官吗?这就是和谐社会吗?为什么跟土匪似的?!
我们一家的幸福都没了,我爸因为这打击当时就跳河想要自杀!幸运的是被我们发现,才没有酿成更严重可怕的后果!
我们也去向有关部门找了,但是一直拖着不给处理,我们真的是没办法了, 妇女主任向治浓逃逸,村书记卓尚云推诿,镇政府想三万块买断我惨死的母亲的一条人命的惨死真相,我可怜的母亲勤劳善良当了一辈子农民,却被这些黑心的村官们逼死,到现在都还不能入土为安。到了2015年了,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不负责任的领导,不关心老百姓的死活!暴力执法,到现在弄的我们感觉到无处申冤!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求领导们大发慈悲,为我们卑微的农民老百姓作主申冤!好人有好报!我的电话 15274469158 本人愿意为您们做牛做马来报答您们的恩情。。。草民跪谢了!
网友20150421154532:坦言者。 作为这种情况,怎么当时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呢?拿起法律武器才有道理。2015-04-21 15:45:32
草莓果冻:什么世道啊 真心的希望有人替你家主持公道。。。。。。。2015-04-21 17:06:10
网友20150421175616:关于“慈利县市场河居委会干部逼死老人,三万块买断人命”的 关于市场河居民卓腊香服毒身亡相关情况的回复
hunanwu :
您好,您于2015年4月20日在红网发的“慈利县市场河居委会干部逼死老人,三万块买断人命”的帖子,通津铺镇政府现将真实的情况和所做的工作作以下说明和回复。
一、死者情况:
卓腊香,女,现年61岁,市场河居委会9组人,生前因病享受低保,系违法生育三孩对象吴勇、刘红梅夫妇之母。
二、处理过程
2015年4月17日上午12时左右,通津铺镇党委政府接到市场河居委会报告:卓腊香在计生专干向治浓家服毒自杀。接到报告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一边安排镇政府干部和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事发点,一边要求村干部做现场应急处置。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干警及时赶到了事发现场,在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宣告卓腊香身亡后,镇政府即时组织派出所干警向现场群众和知情人了解事发经过,组织人员处理善后工作,并与死者家属沟通处理善后事宜。自事发以来,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派出所干警周末都未休息,日日夜夜做家属和亲友的善后及稳定工作。群众意外身亡,政府部门也同其亲友、家属一样感同身受,镇政府就死者的善后事宜一直与家属亲友进行沟通和交流,直到4月20日晚9时才处理完毕。
三、事发经过
2015年4月17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卓腊香到计生专干向治浓家为儿子吴勇讲缴纳社会抚养费一事,请求减免其儿子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当时向治浓以“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给了卓腊香答复,后卓借上卫生间之机在向治浓家厕所里服毒身亡。在此过程中,向与卓既没有发生言语争执,更没有发生肢体上的接触。
四、卓腊香之子吴勇违法生育事实存在
死者卓腊香儿媳吴勇、刘红梅夫妇违法生育属实。该夫妇婚后于2005年1月生育了第一个小孩(女孩,符合政策),2009年8月生育了第二个小孩(女孩,符合政策),2011年9月违法生育了第三个小孩(男孩)。
五、计生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无过错
吴勇、刘红梅违法生育后,对计生部门行政执法拒不配合。针对吴勇、刘红梅违法生育事实,计生部门于2014年12月26日、2015年4月13日先后对吴勇夫妇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社会抚养费催交书,吴勇拒不配合,要么外出,要么不接收执法文书,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只得将执法文书交给其母亲卓腊香或留置其家中,由其母亲转交吴勇。2015年4月16日,计生部门考虑到其家庭的实际情况,便上门告知其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在这两次送达执法文书和上门告知过程中,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干部没有与卓腊香发生言语争执和身体接触。到现在为止,吴勇、刘红梅夫妻没有缴纳1分钱的社会抚养费。
通津铺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1日
2015-04-21 17:56:16
网友20150422091547:回复及时 点赞一个2015-04-22 09:15:47
网友20150423074106:社会怎么啦 西下的社会西下的人,如今动不动就是找政府麻烦,搞得一点不像样子,政府是国家机关,是严肃的地方。坚决严肃打击如此龌龊行径,还社会正轨。 2015-04-23 07:41:06
小柴:胡作非为 第6楼本人觉得,目前我县的基层领导胡作非为的做法,属于上级领导把关不严,对我国党纪国法的传达不到位,就这个事情,本人觉得第一:立即组织记者进行曝光,质问县、镇人民政府,最少领导负有领导责任。第二:立即向市纪委反映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纪委信访办,要求他们责令县政府调查处理事情。第三:依法向县公安局报案,责任人负有辱骂等罪名。 2016-08-22 22: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