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楼栋(底商)推选1至3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请问蕉南街道这1至3名业主不需要经过楼栋业主一半以上同意只要自己自荐就可以作为业主代表?没有征求楼栋业主同意自己填个表格就符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楼栋代表没有本楼栋一半以上业主签字同意的推(自)荐表格能符合法律规定?请直接回答8号楼3单元3个业主代表获得本单元多少业主同意其作为楼栋代表,没有上门签字没有电话录音同意这3个人作为楼栋代表,你怎么证明这3个人可以代表本单元全体业主,我是问你们这个问题不用拿规定来忽悠业主,自己本身都达不到一半业主同意其作为业主代表就来代表了
您好,您的诉求件(编号ND16091400016)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万达华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目前已经结束,如果您对选举过程存在疑义,请到万达社区进行咨询。
(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于 2016-9-30 10: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