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集体单位独生子女奖励去哪申请?


九江新闻网讯 “我是集体单位的,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不应在社区申请登记。”近日,市民郭先生表示,他在所属社区进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登记时,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像他这样的情况,不应在社区办理,那应到哪里登记?为此,浔阳晚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市民郭先生是浔阳区甘棠街道龙山社区的居民,他说自己今年65岁,退休前的单位是市航运公司,属于集体单位。日前,郭先生前往所在社区进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登记时,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像他这种情况不在社区申请办理。
17日,浔阳晚报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龙山社区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接到的通知,集体单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单位既没有改制也没有破产的,应该到所属单位咨询相关事宜,进行申请登记。甘棠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据其了解的情况及收到的文件通知,集体单位、困难企业,没有改制破产的企业,必须要到自己本单位(原单位)去办理申请登记,如果原单位不存在了,就要到上级主管部门登记。
就相关问题,浔阳晚报记者咨询了市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般这种情况下,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会建议市民在主管单位进行申请登记。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像城镇纯居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小店里打工的,符合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条件的居民,还有一些单位已经改制、破产、移交到地方社区的居民,才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登记。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为此,市卫计委已经在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把工作尽快落实。
(浔阳晚报记者 陈诚)

我是黄土坡社区的,也是集体单位的,被推来推去的,现在还没有申请到,到底在哪里申请,请尽快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