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2月提高工资,随之该月的社保费提高,请问现时社保费缴纳费是如何计算确定?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意见》(粤地税发[2001]117号)第一点中关于缴费基数的问题,从2002年起,当年每月根据缴费个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缴费个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月平均数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征社会保险费,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社会保险费。
社保费的缴费年度为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的缴费基数是以2009年1-12月每月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的缴费基数是以2010年1-12月每月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原则上一个缴费年度不变。
2011-03-11 10: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