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7年在村中(官窑,新和村)投得一块屋地,村委在2003年统一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时,并有官窑国士局的人来“测绘”,并已绘制了南海区土地测绘所的“宗地平面图”,后因本人是“非农业”户口(本人户口是本村的,读书时转成“非农业”),而不办理。
第一个问题:请问政府是否有规定“非农业”就不可办理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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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11月在官窑办事处(国土)重新将此地转给我弟弟(他是农业),并在南海区土地测绘所重新出了“红线图”,他们又告知我:附近正在建铁路,要过些时间再审批。
该地块在村中间,周围都是已经建好的住宅,并不存在影响政府规划等因素。
2010年1月,在建铁路已差不多了,我再到官窑办事处(国土)查询,得到结果只有一句“2008年南海区停办宅基地报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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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平面图 地号:0607181339 系列号:060718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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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现在我想建房自住,想办理宅基地报建,我这种情况,该如何报建?
等了解情况后再回复您。
2010-02-04 17: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