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恒越 男 出生1949年10月16日 住址 浙江省龙游县塔石镇真武山下村东畈6号,身份证号码 330825194910162419 黄恒越因年老体弱多病常年吃药,赖竹兰患有40年多年的精神疾病常年吃药,无钱医治。夫妇二人无正常工作能力且无文化水平申请低保户,所住平房常年漏水漏雨,无能力修缮,属于危房。特此,向龙游县政府恳请将黄恒越夫妇列为农村低保户,把所住平房进行修缮。特此申请,望龙游县政府、镇政府、真武山下村两委核实并给予帮扶解决!
您于2017年11月13日通过领导信箱反映:真武山下村黄恒越因年老体弱多病常年,赖竹兰患有精神疾病常年吃药,无钱医治,夫妻二人想申请低保,并希望政府能够将夫妻的平房进行修缮。经调查,你所反映的真武山下村黄恒越、赖竹兰夫妇家庭困难,赖竹兰患有疾病一事属实。经向镇民政和残联部门咨询,评定精神类残疾需要当事人到镇残联窗口申请(需提供一年以上精神疾病的材料),再到衢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鉴定。低保申请需要先到镇民政窗口领取申请表,再由村委会进行讨论评定上报,镇民政窗口受理上报县相关部门确定。关于反映的需要进行房屋修缮一事,经向镇规划站了解,今年我镇的房屋修缮补助已经结束,相关补偿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如反映人房屋确实需要政府进行修缮,反映人可向村委会进行申请,由村委会向镇政府上报,争取2017年度的房屋修缮补助款。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傅小康 联系电话:0570-7031306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 2017/11/13